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第一小学学生食堂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第一小学学生食堂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第一小学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第一小学学生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第一小学学生食堂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XHTC-FW-2017-0315
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第一小学
详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上园北路9号
联系方式:吕老师 ***-********—8008
3、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第一小学学生食堂外包项目。简要技术参数:为本校学生1000名,教工100名提供早餐和午餐。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餐饮企业;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8)投标人必须承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5年内,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和违反食品安全相关处罚的记录。如承诺不属实,则由企业承担一切后果;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有效票据凭证(近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07 月 03 日至2017 年 07 月 10 日每日9:30—11:30| 13:3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7、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07 月 25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 2017 年 07 月 25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总机电话:***-********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11、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编:100036
E-mail: wangshihan@xhtc.com.cn
电话(总机):***-********
传真:***-********
联系人:王诗涵(分机号5916)、刘佳(分机号592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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