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农财〔2017〕27号


各设区市、县(市)农工办(部、委)、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转型发展,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省农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见附件,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省补资金分批下达,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政策细化制定。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根据《省级实施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项目指南(实施方案),细化项目支持内容和环节、申报条件、建设期限、补助标准和方式、申报受理和立项程序等。要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结构,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向特色优势农畜产品设施化生产和“互联网+”现代农业、开放型农业、创意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产业公共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倾斜,确保完成2017年相关重点工作任务。要合理确定项目申报条件,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基础和项目载体等情况,使支农资金惠及更多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要合理制定补助办法,对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予以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农业生产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普惠制补贴。
二、加强项目实施全程管理。各地农经农业、财政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强化项目全程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指南制定和发布、申报受理和立项、方案编制和批复,以及相关信息公开和督查验收等关键环节管理,对所立项项目和审批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确保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项目申报时要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各地农经农业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管理的意见》(苏农计〔2015〕42号)文件要求,加强统筹管理,完善统分机制,发挥行业对项目实施的指导作用。本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由省农委财务处、省财政厅农业处负责解释。
三、加强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各地要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33号)和《省级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财政支持内容和环节,严格规范省补资金用途,切实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监管,严防骗取、套取项目资金。资金拨付方式参照2016年执行。对确实无法使用完毕的资金,按照省相关结余资金的处理规定执行。12个省重点帮扶县区要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重点帮扶县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52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相关方案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
四、加强项目绩效综合管理。各地要把绩效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全面促进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根据《江苏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规程》(苏财绩〔2017〕1号)规定,从源头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严格实施方案审核把关,确保绩效目标设立合理、可实现、易考量。省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要参照《省农委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5〕122号)要求,确保程序合规、管理到位、过程留痕。
五、加强项目材料及时报送。各地农经农业、财政部门要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70日内,联合行文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立项汇总表、立项工作报告(应包括申报指南制定、项目评审公示、项目资金安排、实施方案编制等内容)报省农委财务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各1份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稿。2018年3月底前,各地要分实施方向撰写项目总结材料,报省农委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同时发送电子稿。对不按时报送上述材料的情况,将作为省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扣分事项,相应扣减下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省农委业务处室(单位)联系方式、《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文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立项汇总表和项目总结材料格式见江苏农业网通知公告栏。
联系方式:省农委财务处朱慈根,***-********,邮箱jsnw0713@163.com;省财政厅农业处王芃,***-********

附件: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6月19日





附件: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设施装备水平,大力发展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财政支持内容和环节
支持特色优势农畜产品设施化适度规模生产,包括生产设施、产地初加工和仓储设施新建和改造等;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包括关键装备和技术引进改造等;支持现代农业产业聚集发展载体和基地建设,包括关键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新建改造等;支持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包括关键设备购置、产品研发、品牌创建、市场推广,以及配套运营体系建设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培育,包括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所必需的条件建设等。
二、支持主体和基本要求
(一)特色优势农畜产品适度规模设施化生产
支持主体为省内生产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求:具有土地经营权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确保优质安全,发展绿色生态,提升畜禽(蚕)和园艺类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优先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优先支持园艺标准化生产、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和蚕桑传统优势产区保种单位;优先支持农业物联网智能化设备和节能设备的应用。
(二)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
支持主体为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团队)、开放型农业企业。要求:在省内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并与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经营情况良好。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引进智能化先进加工技术装备。
(三)产业集聚发展载体和基地建设
支持主体为园区管委会或建设主体。要求:经部、省确定的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苏台农业合作园区、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等开放型农业载体、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
(四)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引导
1、农业“走出去”发展。支持主体为到境外投资或并购农业生产、加工基地的企业。要求:在江苏注册,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内外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能扩大我省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境外投资不低于100万美元,且相关投资或并购内容未享受过财政补贴。优先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投资,优先支持境外合作示范区建设。
2、农业展销推介。支持主体为组织展销推介会的农经农业部门等。要求:农业展销推介在江苏国际农业展览中心或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江苏馆办展;参展主体市场形象良好,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展销推介面积不得少于2000㎡,其中在江苏国际农业展览中心办展不少于3000㎡。
3、“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现代农业项目支持主体和要求如下:(1)农业电子商务。支持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建设地方特产馆和销售农产品,申报主体和补助办法参照苏农财〔2016〕15号执行。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农资、乡村休闲旅游销售以及农业技术服务等自营电商平台建设。要求具备人员队伍、运营机制等必要保障条件,其中乡村休闲旅游电商平台要基本覆盖1个以上县(市、区)内的主要乡村休闲旅游点。优先支持基于大数据运用的物联网生产加工在线服务,以及农产品、农资销售和农技服务等综合性智能农业服务平台。(2)“益农信息社”建设。按照农业部要求整省推进,由农业部门依托现有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商超等载体,为农民提供综合农业信息等服务。
4、创意休闲农业。支持主体为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要求: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运营管理和市场前景良好。优先支持与农业特色小镇培育、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相结合的项目,优先支持经市级以上认定的创意休闲农业主题农业园、示范村、精品景点。
(五)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培育
支持主体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新型服务主体和业务主管部门等。要求:生产经营规范、示范和服务带动作用强。家庭农场联盟(集群)服务面积不少于5000亩。优先支持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列入2017年农民合作社名录的合作社,列入苏农园〔2017〕1号的综合示范合作社、提升示范合作社和创新示范合作社,以及列入省农民合作社试点的相关项目,优先支持职业农民创(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助办法
(一)省补额度。省级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按照2016年标准对未补助达标的进行填平补齐。“益农信息社”建设区分苏南、苏中、苏北,分别补助财政资金0.6万元/村、0.8万元/村、1万元/村,实际建设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补齐,2017年省财政预拨部分启动资金。农业展销推介根据办展规模,予以适当补助。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补助不超过10万元,家庭农场联盟(集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农民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整体推进县、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苏合销售合作联社、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体建设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补助不超过20万元。其他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对开展农业生产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普惠制补贴的市县,请结合实际制定补助方案。
(二)省补比例。农业“走出去”发展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1/10;农业展销推介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入的1/2;其他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1/3。鼓励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施的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补助比例可适当放宽。

附表: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省定工作任务表(部分)

********142806_12009.doc" target="_blank">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发展 现代农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