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财政支农资金整治安排设施蔬菜及蔬菜标准园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财政支农资金整治安排设施蔬菜及蔬菜标准园建设招标公告

都兰县2016年财政支农资金整治安排设施蔬菜及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都兰县农牧林和扶贫开发局委托,拟对都兰县2016年财政支农资金整治安排设施蔬菜及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成都鑫标点公招(货物)2017-021

采购项目名称

都兰县2016年财政支农资金整治安排设施蔬菜及蔬菜标准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4320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建筑材料、保温棉制品、卷帘机、棚膜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4、注册地在青海省行政辖区外的建筑类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5、供应商近三年未处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等问题被国家或青海省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6、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7月4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07/04 09:30--2017/07/08 17: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建筑材料、保温棉制品、卷帘机、棚膜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原件及复印件;3)注册地在青海省行政辖区外的建筑类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原价及复印件;4)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注: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在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7/25 09:30

开标时间

2017/07/25 0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都兰县农牧林和扶贫开发局李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132*****20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收款人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4980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都兰县财政局****-*******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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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蔬菜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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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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