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山大道(北段)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黛山大道(北段)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黛山大道(北段)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已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

2.2 工程规模:黛山大道(北段)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主要是对G319路口、蒲河路口、渝蓉路口、渝遂路口四个路口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闯红灯抓拍电子警察等的完善升级,其主要内容包括标线清除、新划标线、标示牌安装、新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及其立杆、监控摄像机及其立杆、电源箱、网线、光纤、管沟土石方开挖及回填等。

2.3 工程总投资:约*******.00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⑴包括《璧山区黛山大道(北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G319路口)、《璧山区黛山大道(北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蒲河路口)、《璧山区黛山大道(北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渝蓉路口)、《璧山区黛山大道(北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渝遂路口)、《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号:BG-01)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本工程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主要设备及材料价格参考杭州海康威视、江苏科达、重庆易博品牌询价综合考虑。

(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的交通信号灯、电子交通警察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7月28日10时00分开始受理,2017年7月28日10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7年7月11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7年7月13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18号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9楼

邮编:402760邮编:400010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人:况老师

电话:138*****266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黛山大道(北段)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已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

2.2 工程规模:黛山大道(北段)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主要是对G319路口、蒲河路口、渝蓉路口、渝遂路口四个路口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闯红灯抓拍电子警察等的完善升级,其主要内容包括标线清除、新划标线、标示牌安装、新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及其立杆、监控摄像机及其立杆、电源箱、网线、光纤、管沟土石方开挖及回填等。

2.3 工程总投资:约*******.00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⑴包括《璧山区黛山大道(北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G319路口)、《璧山区黛山大道(北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蒲河路口)、《璧山区黛山大道(北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渝蓉路口)、《璧山区黛山大道(北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渝遂路口)、《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号:BG-01)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本工程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主要设备及材料价格参考杭州海康威视、江苏科达、重庆易博品牌询价综合考虑。

(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的交通信号灯、电子交通警察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7月28日10时00分开始受理,2017年7月28日10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7年7月11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7年7月13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18号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9楼

邮编:402760邮编:400010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人:况老师

电话:138*****266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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