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烟草公司泗阳分公司2017年办公楼外墙粉刷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宿迁市烟草公司泗阳分公司2017年办公楼外墙粉刷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宿迁市烟草公司泗阳分公司2017年办公楼外墙粉刷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SXD[2017]087号
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的宿迁市烟草公司泗阳分公司2017年办公楼外墙粉刷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烟草公司泗阳烟草局
1.2工程规模:造价约28.6万元
1.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4工 期要求:20日历天;
1.5********8">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审计或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含17%增值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市烟草公司泗阳分公司2017年办公楼外墙粉刷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系电话:****-********);
4.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 7 月10日下午17 时30分前至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招标代理部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5.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2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1.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购买;
5.1.5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1.6报名联系电话:****-********。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6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25 日9 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
联 系 人:化瑶 联系电话:157*****5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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