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齐河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齐河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设计项目,采购人为齐河县规划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齐河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设计项目
2.采购人:齐河县规划局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59*****418
3.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女士、马先生
联系方式:151*****601、151*****391、****-*******/*******
Email:sdyangguangdz@163.com
4.项目编号: SDYGDZ-CG-16050
5.项目背景及项目规划范围及规划年限
5.1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的要求,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应该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2015年9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和2016年重点项目提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
为了做好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借鉴和吸纳国内外先进的建设理念和技术的基础上,结合齐河县本地的资源能源情况,开展齐河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范围:结合《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本次规划范围为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即齐河县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北至开发区北部边界、南至济聊高速公路、东至县域边界、西至324省道,建设用地57平方公里。规划年限: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
5.2项目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65万元,财政资金。
5.3主要设计内容:
在对基础资料、城市现状管线设施及相关规划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5.3. 1借鉴国内外综合管廊建设经验,研究综合管廊在不同区域设置的不同特点,对各类综合管廊的建设优势和不足进行系统分析,为齐河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提供理论依据。
5.3. 2综合管廊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
全方位分析城市现有基础条件和优劣势,从城市发展的角度、经济发展的角度,技术积累,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前期研究、建设时机等方面分析研究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可行性和必要性,对综合管廊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市政扩容、管线增容、改善交通、减少拥堵,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5.3. 3研究确定管廊内设置管线种类,确定断面形式,配套设施、附属设施要求
合理规划确定管廊断面形式。确定纳入综合管廊的基本管线,对污水、雨水重力管线是否纳入综合管廊进行系统分析,对管廊预留管线的位置和预留数量,结合周边用地功能和用地结构进行分析,确定最终数量。
对接相关规划,结合县城实际,对干线综合管廊的具体横断面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协调竖向标高,推荐合适的有针对性的断面布局;分析支线、缆线综合管廊特点,提出适合齐河地区的综合管廊断面布局形式。
合理确定控制中心、变电所、投料口、通风口、人员出入口等配套设施规模、用地和建设标准,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明确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和报警、排水、标识等相关附属设施的配置原则和要求。
5.3. 4综合分析城市发展格局,规划综合管廊的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规划建设区域。综合考虑城市建设的功能结构、发展布局、开发强度、资源条件等相关因素,对综合管廊进行区位建设条件评估,提出宜建区和慎建区,在宜建区的基础上,根据建设条件划分优先区。
5.3. 5结合相关因素,提出综合管廊建设的建议线位布局
梳理分析城市各类市政道路,结合现有管线,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功能,综合防灾等因素,对适合建设干线、支线和缆线的道路进行分类,分析各具体道路的建设条件,提出建设初步建议。
从全市层面统筹考虑,结合综合管廊的空间布局,进一步系统化初步建议,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干线、支线、缆线相结合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体系。
5.3. 6进行重点节点分析,合理规划综合管廊三维控制线
深入分析地下综合管廊穿越河道、铁路、地下人防工程等特殊地段的设计方式,合理规划重点节点分析,并合理规划综合管廊三维控制线。
5.3. 7明确安全防灾、配套及附属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标准和保障措施等。
5.3.8综合管廊系统效益分析及分期实施计划
对综合管廊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全面分析,提出近期建设原则,合理规划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及建设时序,确定近期、远期具体建设线位。
6.采购内容:同主要设计内容要求完成并通过规划审查。
7.设计规划周期:3个月交付最终成果
8.质量标准:所提供的成果文件(文字说明、图纸等)均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编制深度的规定,并通过审查批准。
9.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
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区(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西侧)
11.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4)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5)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证件原价及复印件必须一致,齐全,才能接受报名。响应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1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6年11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超时不收。
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14.报价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
招标
|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