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河整治工程灌南县沂南地区因洪致涝影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沂河整治工程灌南县沂南地区因洪致涝影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沂河整治工程已由国家水利部批准建设,各项招标手续齐全,资金已落实,现对新沂河整治工程灌南县沂南地区因洪致涝影响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企业法人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次实施的新沂河整治工程灌南县沂南地区因洪致涝影响工程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境内。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4座排灌站,其中3座为闸站结合式。工程计划2008年9月初开工,要求200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招标内容

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约3.53万m3,砂石垫层192m3,砌石528m3,砼953m3,钢筋60.8t,水泵5台,装机容量235kw,更新变压器4台,10kv线路1450m。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泵站名称

泵 型

台数

电机型号

装机容量(kw)

变压器

型 号

10KV线路(m)

型 号

叶片安 装角度

1

白果站

600ZLBC-100

2

Y280M-8-45

90

S9—125/10

350

2

连三东站

600ZLBC-100

+2°

1

Y280S-8-55

55

S9—80/10

900

3

连三西站

600ZLBC-100

-2°

1

Y280M-8-45

45

S9—80/10

100

4

六湖站

600ZLBC-100

+2°

1

Y280S-8-45

45

S9—63/10

100

小 计

5

235

14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有同等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有3年以上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其他关键技术人员在类似工程方面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江苏省省外企业必须通过江苏省水利厅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派员于北京时间(下同)2008年6月23日至2008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表(江苏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养老保险手册及养老保险交费证明以及类似工程合同协议书(以上均须交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2008年6月30日9:30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在连云港市新沂河整治工程建设处集中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

六、开标

本工程定于2008年7月16日上午10:00在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新沂河整治工程建设处

地 址:连云港市灌南县长茂镇灌河大桥向北500米

邮 编:222524

联系人:刘宝勤 魏从贵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南湖路97号

联系人:戴春霞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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