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联系电话): 隋鹏
****-******** 招标内容:
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 专业三级资质及其以上的施工企业;
2、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 专业三级及其以上的项目经理或由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同类工程界定:
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胶南市2008年"村村通" 沥青(水泥)路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 标 人:胶南市交通局
项目名称:胶南市2008年"村村通" 沥青(水泥)路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南市琅琊台路91-1号
建设地点:胶南市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区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可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 专业三级资质及其以上的施工企业;
2、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 专业三级及其以上的项目经理或由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三、报名单位于2008年6月14日至2008年6月18日17:0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法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预算员资质证书;
4、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预算员劳动合同及劳保证明材料;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人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带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招标人从报名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隋鹏
200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