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湘江西岸防洪保安工程(腾飞路防汛通道拓延工程永通大道-香炉洲路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湘江西岸防洪保安工程(腾飞路防汛通道拓延工程永通大道-香炉洲路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湘江西岸防洪保安工程(腾飞路防汛通道拓延工程永通大道-香炉洲路段) 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望城区湘江西岸防洪保安工程(腾飞路防汛通道拓延工程永通大道-香炉洲路段)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望发改投〔2015〕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沿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湘江西岸防洪保安工程(腾飞路防汛通道拓延工程永通大道-香炉洲路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2.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2.3、规模:长沙市望城区湘江西岸防洪保安工程(腾飞路防汛通道拓延工程永通大道-香炉洲路段),主线由永通大道(吴家冲路)至香炉洲路,长约1.14 km,宽60米;连接线香炉洲路长0.44 km,宽46米。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总造价约339.64万元(实际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审核结果为准)。2.4、工期要求:90(日历日);2.5、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工程;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2.7、招标范围:包括长沙市望城区湘江西岸防洪保安工程(腾飞路防汛通道拓延工程永通大道-香炉洲路段)标志、标牌、标线及中央隔离栏杆、车行信号灯及人行信号灯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等,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分项资质不限),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最低配备为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04月-2017年06月)的社保证明;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3.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3.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及望住建发[2017]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五、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时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5.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时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腾飞路拓延新建交通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腾飞路拓延新建交通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电子版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将疑问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qq.com),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敬请留意。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望府路198号政务中心办公楼三楼开标二室)。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上发布。九、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十、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沿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二楼联系人:肖先生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商务楼12楼联 系 人:邓博高文勇粟智超电话:****-******** 130*****59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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