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次)
崇阳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次)
崇阳县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2次)
(崇阳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评估采购项目)
依据崇阳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部受崇阳县润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崇阳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评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YCGZB-2017-053
2、项目名称:崇阳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评估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29.8万元
4、本项目工期: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本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湖北省及行业现行地质灾害调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6、采购内容:
通过编制崇阳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对崇阳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查明其地质灾害分布、地质环境条件和发育特征,对拟建工程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预测和综合评估,做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建设用地29处,具体是:肖岭乡肖岭村石咀头,沙坪镇太平巷,石城镇原陶瓷厂、石门村(老双港乡)、石门村黄家坳,桂花泉镇官庄村、桂花茶厂原帆布厂,白霓镇余耕村、回头岭村、浪口村、后溪村、谭家村,铜钟乡大岭村,路口镇有路口社区2组和白霓镇大市村,港口乡小东港村、塘口村、港口村、柏岭村,金塘镇有林家村、水坑村、寒泉村和铜钟乡马桥村,高枧乡老胡洞村2组、义源村5组,青山镇青山村,天城镇河田村、松柏村、茅井村5组,规模约320亩,建设规模约72500平方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的规定要求,评估资料齐全,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一次性通过审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认可且备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须分别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拟任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分别具有上述三个专业);
4、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不良记录);近三年进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项目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的谈判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需报名,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于2017年7月5日8时30分起由投标人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网页左下角“下载中心”自行下载相关资料。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9:30时整(9:30时前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展大厦四楼2号开标室)。
3.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谈判保证金:
1.人 民 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
户 名: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省崇阳县农村商业银行城北支行
帐 号:8201 0000 0011 3696 9
行 号:********1911
3.谈判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从谈判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7日16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4.谈判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一致,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凡未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或投诉)计利息原额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7.谈判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谈判供应商缴纳时的账户,而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8.谈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
2)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与采购人、其他谈判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其他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将没收谈判保证金的。
六、质疑:
谈判供应商认为采购报价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cyzyq400@163.com。
七、招标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崇阳县润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艾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189*****618/180*****818
联系地址:崇阳县崇阳大道(县政府后侧)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 系 人:石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崇阳县人民大道(发展大厦四楼)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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