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郸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多媒体录播电教室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郸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多媒体录播电教室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河南省郸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多媒体录播电教室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河南省郸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郸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多媒体录播电教室工程项目
2、采购编号:郸采购【2017】397号
三、竞争性谈判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1、设备名称:多媒体录播电教室设备一批;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详细清单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应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主要产品(智能导播系统、录播主机、图像定位服务器、高清特写摄像机、高清全景摄像机)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导播系统、导播规则自定义编辑系统、智能构图多视频同屏显示系统)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7 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B座17楼1709)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带: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主要产品(智能导播系统、录播主机、图像定位服务器、高清特写摄像机、高清全景摄像机)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导播系统、导播规则自定义编辑系统、智能构图多视频同屏显示系统)具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上述招标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涉及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郸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 陶先生
电 话:186*****83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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