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CQNZZ-2017-0606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所需厨房灶具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目 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
二、资金来源-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
五、投标保证金- 4 -
六、投标有关规定- 4 -
七、联系方式- 5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7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7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8 -
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8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9 -
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9 -
二、报价要求- 9 -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 -
四、付款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付款方式)- 10 -
五、知识产权- 11 -
六、培训- 11 -
七、其他- 11 -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2 -
一、评标方法- 12 -
二、评标标准- 14 -
三、无效投标条款- 16 -
四、废标条款- 17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8 -
一、投标人- 18 -
二、招标文件- 18 -
三、投标文件- 18 -
四、开标- 20 -
五、评标- 20 -
六、定标- 20 -
七、中标通知书- 21 -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22 -
九、签订合同- 23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24 -
一、合同主要条款- 24 -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26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28 -
一、经济文件- 29 -
二、资格文件- 31 -
三、商务文件- 37 -
四、技术文件- 42 -
五、其他- 44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经重庆市江北区教委办公会议批准,对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所需空调机组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名称最高限价
(元)投标保证金
(万元)备注
1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厨房灶具项目26000.000投标产品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情况。
7、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单位必须在本市有合法注册的售后维修机构。为保障本项目的售后服务,非本地(重庆市市外)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有稳定的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机构须在工商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取得有效的相关证照。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资质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网站下载。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6月7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136号)
(四) 评标时,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不能按时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10:00—10:30
(六)开标时间: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10: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密封符合要求的投标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
五、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无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4、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网站(http://www.cqnzz.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恕不接受。
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8*****855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136号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8*****855
地 址: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或技术要求单位数量
灶具见附件批1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A01单大锅
灶
1200*1150*8001.炉具面板采用201#/1.2mm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2.炉前板、侧板及背板采用201#/1.2mm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3.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
4.炉膛为3.0mm黑铁板,内砌优质耐火砖;
5.尾撑进水管为Ф15镀锌管,不锈钢风阀、全铜气阀;
6.鼓风机采用仿西德E4中压风机,功率550W/220V;
7.立柱采用Ф51*1.2mm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子弹脚进行调节。4台
A02
单头大锅
连小炒灶
1800*1150*8001.炉具面板采用201#/1.2mm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2.炉前板、侧板及背板采用201#/1.2mm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3.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
4.炉膛为3.0mm黑铁板,内砌优质耐火砖;
5.尾撑进水管为Ф15镀锌管,不锈钢风阀、全铜气阀;
6.鼓风机采用仿西德E4中压风机,功率550W/220V;
7.立柱采用Ф51*1.2mm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子弹脚进行调节。2台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分项报价明细表认真填写各项明细,该表格将在本项目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2、货物质量保证: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正品说明,合格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3、根据招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列表做出相应的回答。设备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性能指标应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任何偏离都必须做出偏离表,也可以增加更好的功能,以便投标。
四、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1、所有设备按照厂家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2、要求防腐、防撞击、全新包装,以保证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概由卖方负责补齐或赔偿。包装材料不予回收。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交货)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实施(交货)地点
实施(交货)地点:需方指定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为项目包干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材料购置费、运输费、货物现场保管保护费、安装现场用水电费、税费、保险费、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以及实施时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发生费用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安装过程无违法、违章行为,电器产品的安装符合安全规范。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5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1小内到达现场(远郊区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四、付款方式
(一)由采购人自行付款
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采购人自行付款,并将合同原件与验收报告原件提交至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备案。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违约责任
1、本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如第一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视中标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必须在5日内完成整改。采购人在第一次验收后7日内进行第二次验收,如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如中标人延期交货 (非中标人原因除外),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违约金,具体是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由中标人赔付采购人,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另外,采购人因此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分法进行评标。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人诚信情况和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人诚信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一旦查询有严重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依法取消其资格,不再进入评标余下环节。所有投标单位均应按照格式填写诚信声明。重庆本地企业诚信情况以在开标现场打印出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外地企业投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所提供的诚信报告作为评标依据。不能提供的以该企业提供的诚信声明为准。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
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已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重庆本地投标人诚信信息以“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情况
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
注:(1)、表格内涉及到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必须在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严重失信信息具体如下,具备下列中任意一项即视为严重失信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无法履行合同,单方毁约的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须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
投标方案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网站(http://www.cqnzz.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联合投标协议分工认定。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若本项目有多个分包,各分包投标文件分别制作密封。未按规定密封与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学校招标小组进行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网站”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
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
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标人变更
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的,应当重新招标。
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
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
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
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
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七、中标通知书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交易服务费
无
九、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机构将书面答复质疑人
(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五)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府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
(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一、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招标人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江北区相关监管部门将对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资格要求、技术要求、评分条款等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集中采购机构将没收该投标人全额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将其不良记录行为记入重庆市工商局诚信系统。
(三)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中标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
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重庆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供应商)
集中采购机构: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向采购人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肆份, 合同三方及区政府采购办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如需签定的)
备注:
签约时间:年 月 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诚信声明(格式)
(八)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
四、技术文件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
五、其他
(一)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分包号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
单位(元)交货期交货地点
投标报价(大写): 元整
备注: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名称相关信息(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等)数量单价合计
1
2
3
4
5
6
7
8人工费/
9运输费
10其他费用/
11……/
12总计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
2、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计,无此项费用以“0”填写;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盖章。
二、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近半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八)投标人商业信誉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九)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
(十)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及无严重失信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十一)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
1、投标人基本情况
项 目数据资料说 明
企业性质
职工人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注:
(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
(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3、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3.1质保期;
3.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3.3培训;
3.4业绩。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四、技术文件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五、其他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标签: 厨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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