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通河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通河县公安消防大队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已由通发改发[2017]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河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通河县公安消防大队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XW公2017-143
三、资金性质:县财政投资50万元
四、招标内容:平面抹灰层拆除、铺设自流平地面、钢制防火门拆除及安装、屋面防水、拆除各种镶贴块料面层、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花岗岩楼地面拆除及铺设、外墙喷漆及内墙面刮大白等。
五、建设工期: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27日,共计30日历天
六、项目地点:通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含叁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具备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查询网址,缺一不可,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本项目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次招标所有相关活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十、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一、投标人将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
(3)营业执照(四码合一)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建造师、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的身份证、岗位证、职称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劳动合同;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建造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
(8)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佐证材料、每年各一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查询网址);
(9)企业注册所在地出具的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查询,且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
(10)施工企业信用手册;
(11)投标企业承诺书;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十三、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通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和平大街91号
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传 真:****-********
2017年7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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