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梧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梧发改投资[2016]3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梧州市商贸物流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梧州红岭新区梧州商贸物流园区内A09地块内(A-09-03,A-09-04,A-09-05)。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23338㎡,总建筑面积43590.7㎡,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5564.83㎡,地下室面积8025.88㎡。地上建筑为一栋电子商务大楼约35144㎡(其中电商及办公区32954㎡,展示中心2190㎡)。
合同估算价:约1.4亿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63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应由EPC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等,施工配合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勘察单位完成的工作。
(2)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预算、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3)工程施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及采购,达到竣工验收移交标准。
(4)协助完成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报建、防雷等相关报批报建工作。
********7">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3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
3.4 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类似项目指: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的组成只允许有1家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8具有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5">4. 投标报名4.1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2: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4.2 联合体投标的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勘察、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勘察、设计单位三证合一的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以上资料未注明原件的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5. 招标文件的获取********7">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如果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联合体声明)。
5.2 招标文件由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发售,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0">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8日9时整,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0">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5%。
********1">9. 发布公告的媒介********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3">10. 交易服务单位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1. 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督电话:****-*******
********5">12. 联系方式招标人:梧州市商贸物流开********6">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新兴一路183-1号
邮 编:543002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一路胜隆里1号(莲湖居)2号楼202房
邮 编:543002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张小姐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GGECCWZF@163.COM
********7">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政务服务中心8-10楼
邮 编:543002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74-3825288
网 址:http://www.wzgcjsx2.gx.cn/
2017年7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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