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1合同段
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1合同段
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1合同段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 5550 号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东莞市莞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资本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5%,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 , 招标人 为 东莞市莞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第1合同段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桩号K55+315.000~K62+618.161,路线全长7.303km,采用设计速度为10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0m,设特大桥全长6.766公里/1座,沙田东互通、厚街南枢纽互通共2处。预算金额约11.5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7个月(510日历天),计划在2019年2月1日前完工。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第1合同段,桩号K55+315.000~K62+618.161,路线全长7.303km,招标范围按施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桩号范围内路基、桥涵、互通、桥上防撞护栏和桥上设备基础、预埋管线等。路面工程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个标类 1 个合同段。
标段类别 | 标 段 | 起讫 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 程项目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C 类 特大桥工程 | 标段的划分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 附录 7 详见附件 2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 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中查询的结果相符,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1项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方可被邀请参加本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在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项目的所有施工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其中的1个标,已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标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5 日至 2017 年 7 月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投标人信息表》(一份,详见附件4)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无IC卡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下载并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据盘等资料每套收取费用 500 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 2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自行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7 月 27 日14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00 分至 14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以上媒介发布内容不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5 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或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莞市莞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东城区桑园狮龙路13号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
置业广场3号楼13楼
邮 编: 523120邮 编: 5283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张乔联 系 人: 林小姐
电 话: ****-******** 电 话: 158*****638
传真: ****-******** 传 真: ****-********
日 期: 2017 年 7月 4日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4:投标人信息表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莞番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起于东莞桥头镇东江村,顺接规划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段,经谢岗、常平、横沥、东坑、大朗、寮步、松山湖、大岭山、厚街,终于沙田镇最丰村,顺接建设中的虎门二桥工程,并与广深沿江高速公路相交。
路线长64.48km。设特大桥29727m/14 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以下同)、大桥9215m/25座、中小桥723m/8 座;设特长隧道3375m/1 座(双洞平均长,以下同)、长隧道4156.5m/2 座(其中下沉式隧道2520m/1 座)、中隧道1493m/2座(其中下沉式隧道980m/1 座);设桥头东、桥头西(原称桥头南)、黄泥塘(枢纽,原称常平东)、横沥、常平西、东坑、寮步(枢纽)、大岭山、新围、厚街南(枢纽)、沙田东、沙田(枢纽)互通立交共12处;设管理中心1 处、隧道管理所2 处、集中住宿区2 处、养护工区1 处、服务区1 处、停车区1 处。全线采用双向6 车道、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施工第1合同段,桩号K55+315.000~K62+618.161,路线全长7.303km,招标范围按施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桩号范围内路基、桥涵、互通、桥上防撞护栏和桥上设备基础、预埋管线等。路面工程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见招标文件相应内容)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招标人将查询审查投标人是否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安全生产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核实和更新相关登记信息,保证各平台公示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100000 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中至少两年盈利。 △ |
备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按最新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近三年度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中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为准,如果提供的财务信息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则还需提供最新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C 类 特大桥工程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1)桥长不小于2000m的新建高速公路桥梁1座以上(含1座); (2)新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至少1个标段,且累计5km以上(含5km)。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没有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然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如果有)、项目总工(含备选,如果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关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如果有)、项目总工(含备选,如果有)”是否有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第个一信封的“其他材料”中。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
注: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最新年度”指相应交通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的信用评价年度。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对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壹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 (2)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公路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 4年和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2年,年龄不超过55岁; (4)必须为登记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信息”中的人员; (5)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6)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在资历表中说明); (7)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
项目总工 | 1 | (1)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累计不少于5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3年经验,年龄不超过55岁; (2)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必须为登记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信息”中的人员;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
备注:
1、“路桥类”专业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桥隧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与桥梁、隧道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所列明的专业为上述专业均符合要求。“类似工程”指公路工程。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等。
3、人员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所有人员需按表1-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备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汇总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4、上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的颁发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择。
5、项目经理备选人及项目总工备选人可由投标人选填,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必要内容,招标人将在工程施工期间按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有关人员履约条款执行。如投标人选择填报,所填报人员必须符合附录5中的资格要求,否则作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处理。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人数要求 | 资格要求 |
质检工程师 | 3 | 路桥工程师,至少累计 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
计划工程师 | 2 | 路桥工程师,至少有负责计划累计 3年类似工程的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 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甲级造价人员证书。 |
桥梁工程师 | 6 | (1)路桥工程师,至少累计 3 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2)其中至少有3名路桥高级工程师。至少从事 1座特大桥梁施工经验。 |
地质工程师 | 2 | 工程地质或岩土或路桥专业工程师,至少累计 3 年从事类 似工程施工经验。 |
测量工程师 | 3 | 工程师,至少累计 3年类似工程经验。 |
试验工程师 | 2 |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累计 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
财务负责人 | 1 | 会计师,至少累计 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5 |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C类证书,至少累计 3年从事类似工程工作经验。 此数量为最低要求。 |
资料员 | 2 | 资料员,至少累计 3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
备注:1、本表所要求人员在投标时无需具体填报,只需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人员、设备的承诺函”,中标人在进场前按照承诺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 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3、 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或减少相应的人员投入,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1 | 装载机 | ≥2 m3 | 台 | 2 |
2 | 挖掘机 | ≥1.0m3 | 台 | 1 |
3 | 洒水车 | ≥4000L | 台 | 2 |
4 | 自卸汽车 | 载重≥15T | 台 | 3 |
5 | 推土机 | ≥140KW | 台 | 1 |
6 | 平板载重汽车 | 载重≥30T | 辆 | 10 |
7 | 起重机车 | ≥60T | 辆 | 4 |
8 | 起重机车 | ≥50T | 辆 | 2 |
9 | 架桥机 | ≥120T | 套 | 3 |
10 | 龙门吊 | ≥100T | 座 | 6 |
11 | 拌和楼 | ≥100m3/h | 座 | 2 |
12 | 水泥搅拌运输车 | ≥6m3 | 台 | 8 |
13 | 智能预应力张拉设备 | 全套 | 套 | 4 |
14 | 真空辅助压浆设备 | 全套 | 套 | 3 |
15 | 自动喷淋养护设备 | 套 | 2 | |
16 | 全站仪 | 台 | 2 | |
17 | 水准仪 | 台 | 3 | |
18 | 后张法内模 | 套 | 10 | |
19 | 钢筋切断机 | 台 | 5 | |
20 | 钢筋调直机 | 台 | 5 | |
21 | 压力机 | 2000KN | 台 | 1 |
22 | 钢筋弯曲机 | 台 | 5 | |
23 | 交流电焊机 | 台 | 15 | |
24 | 发电机 | 150KW | 台 | 5 |
25 | 后张法外模 | 套 | 10 | |
26 | 先张法内模 | / | ||
27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60KN | 台 | 1 |
28 | 标准养护箱 | 台 | 1 | |
29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台 | 1 | |
30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台 | 1 | |
31 | 沸煮箱 | 台 | 1 | |
32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台 | 3 | |
33 | 水泥电动抗折机 | 台 | 1 | |
34 | 水泥稠度仪 | 台 | 1 | |
35 | 压碎指标值测定仪 | 台 | 1 | |
36 | 针片状规准仪 | 台 | 1 | |
37 | 集料筛 | 套 | 1 | |
38 | 游标卡尺 | 把 | 2 | |
39 | 钢筋打点机 | 台 | 1 | |
40 | 砼搅拌机 | 台 | 1 | |
41 | 砼振动台 | 台 | 1 | |
42 | 砼含气量测定仪 | 台 | 1 | |
43 | 砼抗折机 | 台 | 1 | |
44 | 砼坍落度仪 | 台 | 5 | |
45 | 回弹仪 | 台 | 3 | |
46 | 砼炭化深度仪 | 套 | 3 | |
47 | 裂缝观测仪 | 台 | 1 | |
48 | 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 | 台 | 2 | |
49 | 水泥砂浆试模 | 型号70.7×70.7×70.7mm | 套 | 10 |
50 | 压浆浆液试模 | 40×40×160mm | 套 | 10 |
51 | 砼抗渗试模 | ********.html" target="http://www.haosou.com/_blank">150×175×185mm | 套 | 10 |
52 | 手持式多头混凝土凿毛机 | 台 | 8 | |
53 | 手推式混凝土凿毛机 | 台 | 2 | |
54 | A3幅激光彩色打印机 | 台 | 1 | |
55 | 激光打印机 | 台 | 4 | |
56 | 电子天平 | 5000KG 1g 3000KG 0.1g 200g 0.01 | 台 | 1 |
57 | 电子称 | 100KG 5g | 台 | 1 |
注:
(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可以正常使用,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满足本表最低配备的同时,应满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双标管理文件中对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具体要求。
(2)发包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或减少相应的施工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3)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进场时间,由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审批确定。
(4)本表所要求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投标时无需具体填报,只需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人员、设备的承诺函”,中标人在进场前按照承诺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附件3: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符合规定。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 的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开具给)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或,(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 的规定。 (3)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需)。 (6)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②;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施工组织设计(A): 7分 项目管理机构 (B): 0 分 其他因素 (D) 财务能力: 1 分 业 绩: 2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机械设备 0 分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C): 评标价:8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 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 个球,摇出3 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差值以2 至3 个百分点为宜,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中载明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 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小于或等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均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应对投标报价小于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 % 备注: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7分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 分 | 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得2 分;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1.2~2.0 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 分。 |
质量安全 保证体系 及保证措 施 | 3 分 |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3 分;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1.8~3.0 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8 分。 | |||
环境保 护、文明 施工保证 体系及措 施 | 2 分 |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2 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1.2~1.9 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 起评分1.2 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0 分 | /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0 分 | / | ||||
2.2.4(3) | 评标价 | 8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D1;D1 取 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D2;D2= 0.5 。 注:F为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
2.2.4(4) | 其他因素 | 财务能力 | 1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0.6 分。在此基础上: (1)营运资本在 20000 万元基础上,每增加20000万元(尾数不计)加 0.1 分,最高加分不超过 0.2 分。 (2)近三年年均完成营业总收入在 10000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 100000万元(尾数不计)加 0.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 0.2 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1分。 | ||
设备配置 | 0分 | / | ||||
业绩 | 2分 | 在满足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 桥长不小于2000m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桥梁业绩,每1座加0.4分,最高加0.8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
履约 信誉 | 10分 | 1. 信用等级分值(5 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5.00、4.75、4.45、3.65 分。 注:①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 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 ②信用等级延续1 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 B 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 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 级或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 级对待。 ③ AA、A 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 时,在评标过程中,A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 级对待、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 级对待。(注:属于资格预审项目的,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为准。当出现跨年度信用等级时,以投标人资格预审时申请使用信用等级与投标文件递交日时的信用等级作比较,按“就低原则”认定等级,即降低等级的按低等级认定、升高等级的仍维持资审时的申请等级。) 2. 履约情况(5 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或履约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一次的,扣5 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一次的,扣4 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如果评标现场不具备上网条件,则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或者可在中标后进一步核实,投标人应提交真实的材料,否则按提供虚假资料对待)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九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开标,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澄清(如果需要);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3.1.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3 款第(2)、(3)、(4)条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1.3~3.1.6 条款不适用。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 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得分=A+B+C+D。 除报价得分外,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对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不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
3.3.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 款修改为: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 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e、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 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3.5 | 增加3.5 款“定标原则”: 3.5.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 招标人可采用被广东省级交通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对于信用等级为AA、A 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提交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否则,A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 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 级对待); (2) 由评标委员会视企业净资产、投标人技术能力、施工方案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 按照上述第 3.5.1 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3 名中标候选人。 3.5.3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合同段出现都被评为综合排名第一时,而按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授予合同的个数不大于所投合同段个数时,则选择该投标人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高的合同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其它合同段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可结合具体项目调整完善) 3.5.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附件4:
拟投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IC卡号 |
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邮箱地址 |
发票邮寄地址 |
增值税发票专用信息 |
我司保证在投标期间内保持上述联系方式有效,联系电话、传真全天候开通(包括节假日),否则,因此影响投标而造成的责任由我司自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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