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审系统招标公告

智审系统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高院智审系统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高院智审系统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打造“智慧法院”的目标。要求2017年底前,全国法院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我院拟采用购买软硬件方式完成相关工作,目标实现:(1)电子卷宗的在线阅卷、检索及批注。(2)司法文书的自动及辅助生成。(3)关联案件的推送。(4)案件基本信息的自动生成。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3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2017年底前,全国法院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委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北京经舆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智能辅助审判系统(简称智审系统),以期通过智能化、信息化手段降低法官工作强度,提高法官工作质效,并运用数据辅助各级人民法院科学决策,助力智慧法院的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在多次会议强调智审系统对于智慧法院建设的必要性,并在全国法院范围内推行。2017年1月14日,“智审系统”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演示。2017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智慧法院建设专题座谈会,院领导提出“要着力研究开发司法人工智能,在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基础上,推进智审系统建设,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力”。2017年3月20日,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2017年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中,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提出“要在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基础上,加快建设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智慧法院,实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要推进……‘智审’系统……为法官全流程网上智能办案、审判管理人员网上精准监管创造条件,确保今年底全国法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2017年5月11日全国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会议中,再次播放了智审宣传片,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因为最高法院面向全国法院推广的智能辅助审判系统是由北京经舆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具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所以我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经舆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三街1号楼四层C段428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北京经舆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智审系统,具有相对唯一的资源优势。该系统以电子卷宗识别为基础,以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专业的法律系统全面、深度应用卷宗信息,减轻法官工作强度,提高法官工作质效,辅助法院科学决策,具备实施天津法院智能辅助审判系统项目的条件。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包晔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北京经舆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智审系统,对于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具有相对唯一的资源优势,对于电子卷宗的应用全面、系统,有深度,成熟且效果好,具备实施天津法院智能辅助审判系统项目的条件,并且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宋佳兴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网络研究所副研究员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7年07月06日起至2017年07月12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
2)联系人:陈建超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7年07月05日


标签: 机关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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