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队伍民族戏曲公益演出项目MZTJ-DL-201706009公开招标公告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队伍民族戏曲公益演出项目MZTJ-DL-201706009公开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机关委托,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队伍(民族戏曲公益演出)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队伍(民族戏曲公益演出)项目
2.项目编号:MZTJ-DL-********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队伍(民族戏曲公益演出)项目,采购预算为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文化艺术服务本项目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队伍(民族戏曲公益演出)项目,采购预算为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100


三、项目预算
1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2.供应商经营范围内必须涵盖于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演出服务;演员经纪人服务或其他与之相关的经营项目。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供应商及提供的演出服务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保证其节目内容(包括道具、服装、音乐、图文标识等)不得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出版权,投标单位应出具其演出的节目内容(包括道具、服装、音乐、图文标识等)不侵害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出版权的承诺书;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应出具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承诺书;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在开标时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7-05到 2017-07-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05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法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代理人报名需携带法人针对本次招标的委托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侵害第三方著作权承诺书、符合政府采购资格条件承诺书;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的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05)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6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7-26 09:30
3.开标地点: 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逯遥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岩:138*****36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机关、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


标签: 公益演出 文化 公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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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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