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凤水岸”项目1-5号楼上部工程(第一标段)施工项目已由福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榕发改基建[2007]3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州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括“飞凤水岸”项目1-5号楼(第一标段)上部工程施工项目,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11~17层,本次招标的范围为该项目的1号到5号楼上部工程及配套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工程预算价约为2455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浦上;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三通一平已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7月10日,总工期350日历天(含室外总体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其它需说明内容)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须经年检有效;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需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5)投标人或其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不存在违反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从业限制情形;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北洞口)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6月17日至2008年6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每套为2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1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北洞口)。逾期送达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司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办法。
招标人:福州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山桔园二期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3层,邮编:350001
联系人:吴勇洛 郭敏楚
日期 2008 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