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候车厅乘客座椅招标公告
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候车厅乘客座椅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候车厅乘客座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HS-CG-********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对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候车厅乘客座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交候车厅乘客座椅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公交候车厅乘客座椅采购,包括座椅采购及施工安装,具体数量约为1000个,采购数量据实结算,单价不变。
3、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计划投资额:约80万元人民币,800元/个(购买及安装费)
6、供货期: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历天内
二、技术要求及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的具有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的服务内容相关;
4、公司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10日17:00前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金厦广场20层招标部)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在有效期内)及与原件对应一致的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3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人须签字或加盖法人章;企业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10日17:00前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地点: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金厦广场20层招标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系人: 丁毅
电 话: ****-*******
代理公司: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颖超
电 话:****-*******
传 真:****-*******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金厦广场20层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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