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2017-2019年度广州旅游境外推广中心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广州市旅游局关于2017-2019年度广州旅游境外推广中心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和预算金额
采购人:广州市旅游局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2019年度广州旅游境外推广中心项目
采购内容:在20个境外重点客源城市设立广州旅游推广中心,进行广州旅游宣传推广工作
预算金额:以各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批复(调整)金额为准(2017年度预算为500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在广州旅游主要客源境外城市设立20个广州旅游境外推广中心。广州旅游境外推广中心将在当地开展一系列广州旅游推广宣传活动,并积极配合协助我局在推广中心所在国(地)举办的各项推广活动,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充足的办公设备和2名广州旅游形象大使,向当地市民和旅游者提供各类广州旅游的宣传资料,为有意出行广州的当地客人提供咨询服务。二是通过当地旅游局等官方旅游部门、协会等其他旅游组织及旅行社,及时向当地旅游消费者发布广州旅游资讯和信息;在当地的酒店、景点等放置广州旅游宣传资料等。三是积极配合我局参加当地举办的旅游展或推介活动或组织在当地举办广州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四是如遇旅游紧急情况,协助在当地了解相关情况,必要时对出事的当事人或家属进行慰问和问候,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对外推广中心的职能和职责,境外推广中心的合作方须在当地拥有已经注册、合法的办公场地并有着以广州为共同营销目的地的共同目标。按照以上条件,在行业内进行了考察调研,认为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南航)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南航总部设在广州,是中国海外航线网络发达、入境客流量较大的航空公司。南航围绕广州等核心枢纽,打造国际化规模网络型航空公司,形成密集覆盖国内、全面辐射亚洲、有效链接欧美澳非洲的发达航线网络。南航航线网络通达全球1062个目的地,连接177个国家和地区。其致力于搭建“广州之路”(Canton Route)国际航空枢纽。南航拥有15家分公司、6家航空控股子公司、25个国内营业部。在海外,南航已经设有68个办事处,辐射全球各主要城市,包括纽约(美国)、洛杉矶(美国)、悉尼(澳大利亚)、奥克兰(新西兰)、温哥华(加拿大)、巴黎(法国)、莫斯科(俄罗斯)、迪拜(阿联酋)、内罗毕(肯尼亚)、墨西哥城(墨西哥)、新德里(印度)、墨尔本(澳大利亚)等广州重要旅游客源地城市。以广州为目的地或中转地的航线最多。
鉴于以上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在南航海外办事处选20个点合作设立广州旅游境外推广中心,利用南航在办事处当地的资源和自身的媒体影响力,开展一系列广州旅游推广宣传活动,并积极配合协助我局在推广中心所在国(地)举办的各项推广活动。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地址: 广州市机场路航云南街27号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王则楚工作单位: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职称:副教授
意见: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总部设在广州,有着海外航线网络发达、入境客流量最大等优点,在海外已经设有68个办事处,辐射全球各主要城市,与本项目有着以广州为营销目的地的共同目标,设立广州旅游境外推广中心,有着不可缺少的优势。
2.专家2:姓名:秦华萍工作单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高级设计师
意见:南航总部设在广州,航线围绕广州等核心枢纽,辐射亚洲,有效链接欧、美、澳、非洲的发达航线网络。
3.专家3:姓名:凌捷工作单位:广东南方电视台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南航在此项目上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是其他公司无法达到的,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4.专家4:姓名:彭成洪工作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职称:教授
意见:该项目利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已有的办事处的资源设立旅游推广中心,可节省新设立机构的经费。
5.专家5:姓名:胡正方工作单位:广东佰德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意见:没有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可行的。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总部设在广州,海外航线网络发达、入境客流量最大等各项优点,在海外,南航已经设有68个办事处,辐射全球各主要城市,与本项目有着以广州为营销目的地的共同目标,利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已有的办事处的资源设立旅游推广中心,有着不可缺少的优势。专家小组经讨论认为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充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
2017年7月5日至 2017年7月11日(五个工作日)。其它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审批。
七、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广州市旅游局;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13-14楼;
联系人:邹小姐
联系电话:********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地址:广州市华利路61号;
联系人:江小姐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推广 境外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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