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郓城县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条件
经郓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采用PPP模式对郓城县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资本方;项目实施单位为郓城县农业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PPP模式公开选聘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授权的出资平台成立项目公司(SPV),对本项目进行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诚邀有兴趣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授权主体:郓城县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郓城县农业局
2.3项目名称:郓城县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4项目编号:SDCH-YCCG-170701
2.5项目地址: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菏泽市郓城县郓州街道办事处、张营镇、随官屯镇;
2.6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四个子项:
子项一:农业科技产业园区,占地307亩,总建筑面积12.1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检测、展销、技术培训、研发、会务、配送、电子商务等中心;
子项二:种植区,总占地面积10200亩,分10个分园区,每个分园区包含1000亩蔬菜大棚、10亩附属设施、10亩配套设施及水电路渠基础配套工程;
子项三:农业科技文化公园:占地面积510亩,建筑面积178600平方米;依托农业科技产业园的部分功能建筑,可实现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四季牡丹玫瑰观赏、休闲果蔬采摘、农业生活生产加工体验等功能;
子项四:牛羊养殖区建设,养殖区占地面积500亩,新建标准棚舍12792.50平方米,青贮池1250立方米;通过设施设备的建设可达到年出栏小尾寒羊5115只,年出栏鲁西黄牛500只;
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2.7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约?125407.41万元;
2.8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27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
2.9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2.10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3.2 本项目允许申请人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且金融机构不能作为牵头方;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4 具有运营管理经验,近三年投资运营管理过1000亩(含)以上设施农业项目不少于一个;
3.5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
3.6 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本项以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7 投融资能力:银行出具的可用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证明壹拾亿元以上,授信额度指可用额度;
3.8 企业信誉: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近三年内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9 项目负责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书;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
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亦不能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12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3 失信情况: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信息。
注:
①申请人若以独立方式参加申请的以上条件均应全部满足方可受理报名;
②若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申请,建设和运营方应满足以下条件:
“建设方资格”应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第3.5条、第3.8条、第3.9条、第3.10条、第3.11条、第3.12条、第3.13条规定方可受理报名;
“运营方资格”应满足第3.1条、第3.2条、第3.4条、第3.5条、第3.8条、第3.10条、第3.11条、第3.12条、第3.13条规定方可受理报名;
“资格要求”中的第3.6条、第3.7条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4.1.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通过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有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并选出成交候选人;
4.3.成交供应商与郓城县政府指定机构成立项目公司(SPV),郓城县政府授权郓城县农业局与项目公司(SPV)签订《PPP项目合同》。
五、资格预审报名:
5.1本次资格预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方式,资格预审报名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二份(复印件自行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现场进行报名。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按第三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同时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三证合一的本项可不提供);
(3)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方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拟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牵头人单位、责权利分配、回报和退出机制、违约处理机制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5)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类似项目运营管理证明文件;
(7)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8)银行机构出具的授信证明文件或自由资金证明(授信证明文件应明确授信授信额度、可用额度等,本项可在竞争性磋商时提交);
(9)近三年内没有因投诉或行政处罚而处于限制期内的承诺书;
(10)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项目所在地或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证明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2)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针对申请实施本项目的决议书(本项可在竞争性磋商时提交);
(13)“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证明。
注:①独立方式参加申请的以上证件除第(3)条外的均应提交;
②联合体方式参加申请的其“建设方”应提交第(1)(2)(3)(4)(5)(9)(10)(11)(12)(13)条的相关证件;“运营方应提交第(1)(2)(3)(4)(6)(9)(11)(12)(13)条的相关证件”;第(7)(8)项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5.2资格预审报名的地点:郓城县工程交易中心(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东门街南段,工商银行院内南楼二楼)。
5.3资格预审报名的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余同),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通过以上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方可参加资格预审,否则无效;
6.2 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通过或合格,最终通过或合格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
。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郓城县农业局
联系人:赵平厚
电 话:153*****999
代理机构:山东诚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东门街南段,工商银行院内南楼二楼
联 系 人:祁施鲁
2017年07月05日
附《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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