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获涉案固体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海关查获涉案固体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联合配合办法》(粤署法发〔2010〕157号)的规定,我关在全省范围内选定环保部门认可的具备相应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的单位,对下列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理:

  1、废手机液晶显示模块、电脑液晶显示板、集成电路板(电脑)、旧手机及配件等固体废物6.879吨;

  2、旧手提机电池590只;

  3、旧手提机充电器283个;

  4、旧手提机耳机塞56只。

  委托处理固体废物有关事项如下:

  一、有意参加上述固体废物处置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必须是2017年具备相应的广东省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资格企业;

  2、因违规而被政府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如仍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本次固体废物处置。

  二、参加固体废物处置的单位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签章的《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3、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企业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理人身份件复印件;

  6、签章的固体废物处理方案及工艺流程图;

  7、签章的环保部门批复企业处理资格相关文件。

  报名时需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备审,否则不予报名。

  三、报名参加固体废物处置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11时,请致电预约报名时间。

  四、看货时间:预约看货。

  五、两家以上报名参加上述固体废物的处置,海关将安排上述固体废物回收残值(或销毁处置费用)的竞价投标。

  有关竞价投标要求:

  1、竞投标企业不得相互串通;

  2、竞价投标企业必须遵守竞价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

  3、中标企业所缴纳款项必须全额从企业工商登记基本帐户汇出(或汇入);

  4、中标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对处理过程的监督。

  对违反上述要求或瞒报、伪报企业情况及提交虚假资料的,我关将取消其上述固体废物的处置资格。

  六、竞价投标时间:待定。

  七、报名和竞价投标地址:汕尾市城区城南路南段汕尾海关主楼804室汕尾海关关务保障科,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固体废物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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