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施工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招标公告

给排水施工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招标公告

1、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 的 金苑小区办公楼、住宅楼项目工程,已由(咸计基[2001]第24号)文件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备安装与制作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见图纸、结构类型 见图纸。
招标范围:电梯及安装工程、中央空调主设备和末端设备等安装工程、给排水施工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高低压配电系统工程及部分材料采购。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 咸宁市。
(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 年月日,工期 9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投标人可按本公告后所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5 年6 月25日至 2005
年 6月 28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以航空挂号方式向投标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均不对此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2005年 6 月 29 日 12时以前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金苑小区办公楼、住宅楼项目 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9、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5年7月1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
邮政编码: 430071联系电话:***-********
传真:***-********联 系 人:何源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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