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2-0563-FE185-HNB
明溪县大鹅嘴经胡坊至永安界公路(二期)工程项目已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决定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明溪县大鹅嘴经胡坊至永安界公路(二期)工程(H-2、H-3、H-4、H-5合同段)按交通部部颁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水泥砼路面宽度6m。
2、本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3、本次对二期工程H-2、H-3、H-4、H-5合同段进行施工招标。H-3合同段的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其余合同段的计划工期为7个月。第H-2合同段由K7+599.28至K8+172.13,长为0.57285km,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砼路面、预应力空心板梁桥一座66米、防护构物;第H-3合同段由K33+501.74至K40+641.91,长为7.13927km,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砼路面、涵洞、防护构物;H-4合同段由K40+641.91至K46+354.45,长为5.48824km,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砼路面、小桥涵、防护构物;第H-5合同段由K46+354.45至K52+920,长为6.79857km,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砼路面、小桥涵、防护构物。
二、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不超过两个的合同段进行投标。
三、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人须持本单位正式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于北京时间2005年6月27日至2005年7月1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到明溪县雪峰镇东新路10号明溪县交通局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每合同段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五、现场勘察时间和地址:2005年7月2日8:30在明溪县交通局院内统一集中前往;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2005年7月2日15:00明溪县交通局五楼会议室。
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05年7月19日9∶30~10∶30时间段(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05年7月19日10∶30)前亲自送达至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95号省农行大楼四楼,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明溪县路网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锦华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365200
地址:明溪雪峰镇东新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95号省农行大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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