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至芷江(中方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方至芷江(中方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ZF-1705
招标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单位:中方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待定]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方至芷江(中方段)公路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方县发改委以 中县招办【2017】30 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中方县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方县交通建设投资责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方至芷江(中方段)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怀化市中方县境内,路线起于紫荆路与G209的交汇处,上跨包茂高速公路,与怀芷城际大道立交,止于主线K5+140处。

2.3工程概况:全长6.6km,双向六车道,道路标准段宽34m,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亮化工程、交通设施等工程(由专业部门承担电信、燃气、自来水等除外);按 壹级公路标准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 Ⅰ 级(其余技术指标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4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工期要求为549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2.6保修承诺:项目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

2.7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全部招标(中方至芷江(中方段)K0+000-K6+600段改建工程),道路全长6.6公里,总投资估算约4.8亿元。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项目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在近一年(2016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2015年和2016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3年(2014-2016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3 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职称)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

3.5拟任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职称)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及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职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C类证书。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7年1月~2017年6月)的社保证明资料(需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账号、密码)且无在建工程。

3.7财务能力和信誉情况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0根据文件《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本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11投标单位在报名前,需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企业公章前往业主处,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请派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 7 月 5 日至 7 月11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北京时间),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国际5楼)持下述资料原件:①公告期间开具的单位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将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⑥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中级职称证书,报名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项目业绩类似证明资料(按附件1要求);⑧项目总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⑨无犯罪证明;⑩诚信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资审意向函(按附件2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按附件3要求)。以上各项资料报名时验原件(B类考核合格证书如未发原件,网上打印件可视为原件但二维码要清晰可见,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胶装成册壹份,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邮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中方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怀化市监察局驻怀化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中方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中方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怀化市监察局驻怀化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中方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方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方县五溪路15号交通局四楼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国际5楼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136*****021 ****-*******

附件1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及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注:类似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查询到且业绩符合要求才能报名。

A1 在近5年(2012年5月至2017年5月)内至少累积完成里程长度≥ 7 km 一 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 完成过单做50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涵洞及交安工程施工,上述各业绩可为不同项目,并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附件2 资审意向函格式

资审意向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 的资审意向为:

1.我方意向资格预审申请标段数如下:

类 别 标 段 数 标段数合计

可增加投标标段

2.增加投标资格的原因:

原 因 年 度 是或否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评为AA级信用等级 2016年度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评为A级信用等级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1

此资审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工作人员。

附件3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中方至芷江(中方段)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施工招标。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报名参加 中方至芷江(中方段)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

若在资格预审评审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资格预审申请;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 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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