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消防总队2017年度进口消防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浙江省消防总队2017年度进口消防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消防总队委托,就浙江省消防总队2017年度进口消防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DZX2017-GK-049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项

标项名称

预算控制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及用途

1

多功能主战消防车

(液压梯架大于16米)

1300

2辆

详见招标文件

2

多功能主战消防车

(液压梯架大于25米)

5520

8辆

详见招标文件

3

中型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含金属拉梯)

2340

6辆

详见招标文件

4

32米直曲臂云梯消防车

750

1辆

详见招标文件

5

55米登高平台消防车

850

1辆

详见招标文件

6

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1380

2辆

详见招标文件

7

大流量重型泡沫消防车

1600

2辆

详见招标文件

8

抢险救援消防车

1000

2辆

详见招标文件

9

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

1000

1辆

详见招标文件

10

高层供水车

500

1辆

详见招标文件

11

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

480

1辆

详见招标文件

12

中型水罐泡沫消防车

320

1辆

详见招标文件

13

远程供水系统

4200

4辆

详见招标文件

14

消防摩托车(四轮)

104

2辆

详见招标文件

15

消防灭火机器人

328

1辆

详见招标文件

16

随车叉车

156

2辆

详见招标文件

注:以上消防车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五、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为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17年07月06日至2017年07月14日止的工作日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商务广场B座15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3)报名登记表(联系代理机构领取)等信息。

5、杭外潜在供应商可将上述材料连同标书款缴纳凭证(付款信息见“九、投标保证金”)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联系报名。招标文件若需邮寄,邮费自理。招标代理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育贤路浙江省消防训练基地(维修中心)。

八、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6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育贤路浙江省消防训练基地(维修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每个标项人民币贰万元。最高不超过叁拾万元。

于2017年07月25日下午16:00时前以电汇、网银、汇票、支票的形式交纳至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确认到帐。供应商在办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清楚注明“进口消防车采购项目-标项×”。

公司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帐 号:********189596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根据车辆(装备)的技术指标参加相应的标项的投标,每个标项最多可以选择1个型号的车辆(装备)参与投标。同一类别车辆(装备)如有不同配置的,则型号不得重复。同型号产品参与不同标项投标的,则其报价必须相同,否则视为有选择性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网上注册: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及时进行供应商注册或办理更新事项。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4、供应商所投产品(标项十六除外)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证,出具产品的CCCF证书(暂不能提供CCCF证书的需出具《CCCF证书的认证保证函》)。

5、所投产品不低于国五排放标准。

十一、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消防总队纪委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管部门:浙江省消防总队纪委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19号

招标人名称:浙江省消防总队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19号

招标代理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商务广场B座15楼

联系人:王琳燕、代夫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62@qq.com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车 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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