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税控计价器(项目编号NCZFCG2008-A020)”公开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通知
关于对“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税控计价器(项目编号NCZFCG2008-A020)”公开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通知
关于对“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税控计价器
(项目编号NCZFCG2008-A020)”公开招标文件
进行修改的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和有关投标人的疑问,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9页26.1评标办法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和商务进行评分(不含投标报价),按技术和商务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按照有效投标人数量(投标人数量设为N),选定本项目入围投标人。即:
① 当N=3时,入围投标人为技术和商务的综合得分前2名;
② 当4≤N≤6时,入围投标人为技术和商务的综合得分前3名;
③ 当7≤N≤9时,入围投标人为技术和商务的综合得分前4名;
④ 当N≥10时,入围投标人为技术和商务的综合得分前6名。”
2、招标文件第11页28.1授予合同标准修改为:“本项目最后授标人为2家。招标人将组织考察小组,对排列第一、第二的拟中标人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业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复审。如考察通过,则将标分别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一拟中标人投标总数的60%,第二拟中标人投标总数的40%。如考察未通过,则拒绝其投标,由考察小组对第三拟中标人进行类似的考察,依次类推。”
3、招标文件第19页技术要求的(二)功能要求3显示屏为LED整屏显示修改为:“LED整屏显示或LCD整屏显示。”
4、招标文件第5页12.3评标、考察费用修改为:“本项目将向第一授标人收取18000元的评标、考察费用,向第二授标人收取12000元的评标、考察费用。”
5、各投标人统一按2400套进行报价,以便进行比较。
6、本次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推迟到2008年7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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