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公用工程锅炉配套脱硝设备和附属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公告
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公用工程锅炉配套脱硝设备和附属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公用工程锅炉配套脱硝设备和附属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6-12559(第二次)
1.招标条件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公用工程锅炉配套脱硝设备和附属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宁市甘河滩;
2.2 计划工期:90天(2017年8月1日-2017年10月29日);
2.3招标内容:锅炉配套脱硝设备和附属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生产、制造相关设备的生产商,提供生产证明材料,具有环保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者,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8日、2017年7月9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现场报名的持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年7月26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雪微 电话:****-*******
业务联系人:牛春林、李美娜 电话/传真:****-*******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2017年7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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