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建设单位对本项目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建设单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 建设地点:广州市连新路莲花井14号201房
三、 改造面积:约469平方米(未包含天井改造面积)
四、 工程投资:约人民币120万元。
五、 招标内容:
1、原旧间墙、地面、吊天花和给排水管拆卸;
2、室内装饰和更换塑钢玻璃窗、钢筋混凝土结构封原楼梯间洞口(约15㎡)、供电照明、电脑电话布线、给排水管道安装、原中央空调及消防系统改造。
六、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 报名时间:2005年6月28日~29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八、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20楼)
联系人:陈先生、钟先生 联系电话:********
九、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备案证书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的)。
3、企业近三年独立完成有关工程项目情况(提供有效证明);企业资信情况(包括ISO认证、广州市工商管理局重合同守信誉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4、企业财务状况:提供200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审计报告;
5、人员配备:提供项目组织机构;
6、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与工程类别相应级别、职称的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业绩经验情况[2002-2004年]),并按《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规定执行);
7、可在本工程中投入的设备配置情况;
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投标申请公函。
(以上各项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否则不被接纳;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另附。)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为二级或以上及房建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为三级或以上;
2、 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和施工的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3、 具有广州市建筑企业备案证书;
4、 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破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5、 企业参与了本项目的设计、前期、招标及监理工作的,不准参与本工程投标;
6、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资质等级为二级或以上或相应级别的建造师,并符合《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规定;
7、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 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二级或以上范围内的装修工程项目和房建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三级或以上范围内的房建工程项目)。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办法按照穗建法[2005]161号文的规定),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5家、少于或等于12家时,取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从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则延长报名时间或依法从新组织招标。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人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处理。
十二、本工程将依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设置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保证书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人意见 交易中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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