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场镇2016年度产村相融精品园区兴增村院落风貌整治及精品园景观台招标公告
新民场镇2016年度产村相融精品园区兴增村院落风貌整治及精品园景观台招标公告
郫都区新民场镇2016年度产村相融精品园区兴增村院落风貌整治及精品园景观台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相关会议文件等议定要求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即施工承包人),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符合报名条件且报名并登记以及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 (项目业主):成都市郫都区新民场镇兴增村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郫都区新民场镇2016年度产村相融精品园区兴增村院落风貌整治及精品园景观台项目
(3)建设地点:新民场镇兴增村
(4)工 期:40(日历)天
(5)工程规模:详见设计施工图(即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等,最终以实际竣
工验收和审计为准
(6)资金来源:项目业主按相关法规筹集
(7)其他要求:?须严格按图施工,达合格标准
?拟中选单位须与拟实施的项目周边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 :郫都区新民场镇2016年度产村相融精品园区兴增村院落风貌整治及精品园景观台项目施工承包合同
四、资格条件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专业,须具备安考证;
(4)本项目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 (每天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郫都区新民场镇兴增村村民委员会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和相关资料。
(2)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持下列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3资质证书副本;
(2).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2).5川外企业需提供《川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
(2).6其他相关资料。
(3)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34*****319
六、本比选公告在《成都市郫都区公众信息网》发布,同时在《成都市郫都区新民场镇兴增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发布。
比选人(全称): 成都市郫都区新民场镇兴增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时 间: 2017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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