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宣传部《高速公路擎天柱户外广告》制作招标公告

委宣传部《高速公路擎天柱户外广告》制作招标公告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宣传部《高速公路擎天柱户外广告》制作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中国共产党吴忠市利通区委员会宣传部于2017年07月05日下午15:00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宣传部《高速公路擎天柱户外广告》制作项目单一来源论证,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编号:HCY-2017-36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采购内容:《高速公路擎天柱户外广告》制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项目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不允许联合投标;

(七)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拟供应商单位: 宁夏启航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六、单一来源依据:专家论证意见

(1)根据利通区委宣传部【2017】3号会议纪要,2017年为了深入宣传利通区奶产业,计划在京藏高速公路擎天柱制作户外广告。经宣传部多方咨询,京藏高速公路吴忠段的空出的擎天柱系宁夏启航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并且该公司是专业从事户外媒体发布,大型擎天柱等广告制作为一体的综合性户外广告制作专业机构。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采购。

专家:王霞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工程师

(2)据利通区委宣传部【2017】3号会议纪要相关事宜所悉。在京藏高速公路段吴忠段所设立的擎天柱系宁夏启航广告装饰工程公司所有,而该公司多年从事户外广告,有专业的制作团队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只有选择的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专家:闫学荣 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工程师

(3)由于京藏高速公路吴忠段擎天柱系宁夏启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所有,并且该公司具有综合性户外广告制作的经验与技术人员,因此选定该公司制作该项目。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

专家: 陈丽宏 宁夏青铜峡市水务局 工程师

七、公示时间:自2017年07月06日至2017年07月12日结束。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吴忠市利通区财政局或中国共产党吴忠市利通区委员会宣传部反映。

吴忠市利通区财政局 马红 电话:****-*******

八、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吴忠市利通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芦小萌 电话:****-*******

中国共产党吴忠市利通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07月06日

标签: 论证 制作 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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