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学生装供应商准入采购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学生装供应商准入采购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巴彦淖尔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学生装供应商准入采购进行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学生装供应商准入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编号:DHNMGTF-2017-607
4、项目要求: 负责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学生装的设计,加工制作,供货、送货、售后服务以及发放工作等。
5、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②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经营场所的服装生产企业,生产经营面积及仓储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③ 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④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注册商标。
⑤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与能力。
⑥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⑦ 投标单位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生产加工与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⑧ 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的近叁年(2014-2016)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也没有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⑨ 本项目招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⑩ 投标单位须到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无”。
6、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或五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生产经营场所证明(产权登记证或商品房购买网签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近叁年(2014-2016)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的承诺。
7、报名与获取文件时间、地址、金额
报名与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07月04日
报名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过期不候。(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报名与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8: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巴彦淖尔市教育局5007会议室(临河西区金沙路教育大厦)
9、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巴彦淖尔市教育局5007会议室(临河西区金沙路教育大厦)
10、本公告在“(http://)”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步公告。
招标采购单位: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帐号:****************328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站支行
经办人名称:高曼
联系电话:****-*******、153*****928
招标编号:DHNMGTF-2017-607 | 招标编码:CBL_********_********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4日 14:30 至 2017年07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1: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腾飞事业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联系人:高曼
联系电话:****-*******、153*****928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2: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项目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四季花城一区9号楼4单元611室)
联系人:冀国莉
联系电话:****-*******、189*****004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编号:DHNMGTF-2017-607 | 招标编码:CBL_********_********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
资金来源: 其它 |
更正事项、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 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②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经营场所的服装生产企业,生产经营面积及仓储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③ 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④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注册商标。
⑤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与能力。
⑥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⑦ 投标单位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生产加工与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⑧ 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的近叁年(2014-2016)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也没有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⑨ 本项目招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⑩ 投标单位须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无”。
二、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或五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生产经营场所证明(产权登记证或商品房购买网签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书、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近叁年(2014-2016)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违约记录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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