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通物流大数据服务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营口港通物流大数据服务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营口港通物流大数据服务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02-2017-XMZ130(YG09)-02)
1、营口港通物流大数据服务平台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项目实施单位。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营口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招标内容:根据营口港通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港通物流大数据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城市物流信息聚合、城市物流大数据应用、城市物流无车承运人产品研发产品。
4、投标人合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提供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近三年内须有港航或城市物流平台开发实施案例,熟悉无车承运人模式的运作流程;(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4)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5.1、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5.2、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5.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4、近三年(2014年至今)港航或城市物流平台开发实施案例(以合同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00),在开标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交付方式为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票或现金(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帐号:****************0)。
7、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一楼第三会议室。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人:营口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 系人:孔亮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人:舒航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xmzb217@sina.com
营口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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