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通渭县送戏下乡文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通渭县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通渭县送戏下乡文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市级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通渭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 代理机构: | |
采购预算:(万元) | 32.4 |
通渭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关于2016年通渭县送戏下乡文化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通渭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对2016年送戏下乡文化服务项目采购按照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通渭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二、项目名称:通渭县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送戏下乡文化服务项目向社会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三、拟采购内容:通渭县送戏下乡文化服务项目
1、招标数量和演出地点:在18个乡镇演出,每个乡镇各6场,共计108场。
2、招标价格:每场3000元,共计32.4万元。
3、演出时间:2017年10月底完成所有演出任务。
4、演出内容:紧密联系农村实际,讴歌时代变化。内容健康向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员阵容齐备,每场演出不少于100分钟。自带音响、灯光、字幕机、背景等各类设备。
四、采购预算:32.4万元
五、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16]252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送戏下乡)的通知》精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拟对通渭县文化广播影视局2016年送戏下乡文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采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实施。因通渭人家演艺股份有限公司是通渭县唯一一家国有转制院团,公司整体实力雄厚,演艺精湛,在周边地区及县域年演出达480场次,演出期间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通渭人家演艺股份有限公司
七、专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杨晓东,工作单位:通渭县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局
职务/职称:副主任科员
论证意见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2016年送戏下乡项目的承接主体应为县级国有或转制戏曲院团或民营优秀院团,通渭人家演艺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县唯一国有改制院团,演出陈容强大,深受城乡群众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规定,因此,建议本项目由通渭人家演艺股份有限公司承接该项目。
专家二:
姓名:牛红兵,工作单位:通渭县物价局
职称/职务:价格鉴定证师
论证意见
为保证全县18个乡镇送戏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承接主体应选择熟悉通渭县情况,了解群众观看需求的单位。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承接主体主要为县级国有或转制戏曲院团,优秀民营戏曲院团”等。通渭县人家演艺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县唯一国有改制院团,常年在我县农村地区演出,有丰富的基层演出经验。有能力保证送戏下乡的顺利开展,根据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规定,建议本项目由通渭人家演艺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专家三:
姓名:李志明,工作单位:通渭县民政局
职称/职务:助理会计师
论证意见
“送戏下乡”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门为支持贫困地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边远,艰苦地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联合实施的一项文化惠民工程,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项目“承接主体”主要为县级国有或承制戏曲院力、优秀民营戏曲院团。通渭人家演艺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县唯一一家国有转制院团,公司整体实力雄厚,承接能力强,符合《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设本项目由通渭人家演艺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八、公示期限: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通渭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联系人:丁相宏联系电话:189*****198
监督部门:张耀辉联系电话:****-*******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通渭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通渭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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