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验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验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项目名称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

2.招标编号:CSIEZB********13.招标内容

承包方负责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1 工作范围:

承包方负责业主方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

3.2 工作内容及要求

3.1服务内容:按照业主方要求负责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

3.2工作要求

3.2.1当分析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承包方应按标准进行检修、调试,恢复原有性能。分析仪器达到出厂分析的灵敏度,检测限,以及数据的重现性,数据标准偏差至少达到生产分析的最低技术要求。制样设备维修后达到满足制样要求。

3.2.2当分析仪器设备需要外送维修时,仪器设备的发送、提取等均由承包方负责;往返运输费、保险费等由承包方负责, 往返运输费、保险费等包含在整体报价中,不再另行结算。

3.2.3 分析仪器设维修过程中,承包方应及时相应,一般故障应在接到业主方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较大故障应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承包方应及时向业主方通报设备维修的进展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3.2.4 承包方应按时完成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不得拖延。维护保养设备时需按业主方的要求进行,不得损坏设备,如维护保养时损坏设备由承包方免费进行修理。

3.2.5 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采用“招修”方式,即承包方接到业主方口头或正式通知后,方可开展维修或维护保养工作。未得到业主方通知承包方私自开展的维修或维护工作,业主方不予认可,费用不予结算。如损坏设备,由承包方免费修理,如无法修复需免费进行更换。

3.2.6结算时,承包方按照业主方要求提供分析仪器设备维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记录、备件更换记录以及试验测试报告等,才能结算。

3.2.7承包方不得擅自将承接的项目整体外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2.8维修质保期限:分析仪器维修投用后壹年。

3.2.9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工作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5.协议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叁年。

6.投标人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年审有不良记录及基本合格以下的单位不得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至少在200万元(含本数)以上,从事分析仪器设备生产,或维修(含技术服务)的企业,或者得到一家及以上分析仪器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授权书的企业。

3)投标人应至少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所附体系证书须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查询且为有效状态。

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且近五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5)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有大型石油、石化或煤化工生产装置分析仪器维护维修业绩(以合同文本复印件为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7.3购标途径:(网上购标)

(1)登陆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传本公告第6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提交购标申请,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3)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 “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7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站》(http://)、《中国经济导报网站》(http://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11. 现场踏勘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关于现场踏勘的要求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接受投标人单独踏勘的申请)。如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要求如下:

1)踏勘集合时间:2017年7月17日上午9:30 分;

集合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二楼212会议室; (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路46公里处,打拉亥火车站附近)

联系人:朱正国,联系电话:****-*******

2)前来现场踏勘的潜在投标人代表需提供现场踏勘登记表(签字盖章原件)及回执表、授权书(签字盖章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资料。

3)对于无故迟到,或踏勘时不能提供上述有效资料,或缺席现场踏勘会的潜在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标。

4)现场踏勘的有效性以当日会议签到及招标人签发的现场踏勘回执表为准。

12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东胜区公安局北200米,原宇洋大酒店)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 潘凯之、张丽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联系人: 朱正国、李亦方

联系电话: ****-***********-*******



附件:现场踏勘登记表及回执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现场踏勘登记表

工程名称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

投标人名称

(投标单位填写)

投标人代表签名及电话

(投标单位填写)

证件名称

姓名

证号或编号

确认意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单位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单位填写)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盖章)

(投标单位填写)

年 月 日

招标单位代表:

年 月 日

注: □ 已发放回执 □未发放回执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现场踏勘回执

工程名称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

踏勘现场时间

2017年 月 日

上午:

投标人名称

(投标单位填写)

经办意见: □ 已按照公告要求踏勘现场 □未按照公告要求踏勘现场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附件: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同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二、购标途径

网上购标,方法如下:

1、网上购标:请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电话:****-******* 贺建芬);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统一邮寄发票。

三、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订单已被撤销的;

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

四、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人可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后附说明中“支付方式”的说明。

2、退还。

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需在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不再提供收据。投标保证金只能退还到原汇款人。

说明:如中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抵扣本包”或“抵扣本项目所有包”,则系统将自动抵扣中标服务费,若有余额将被原路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如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不允许抵扣”,或者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中标服务费的,将暂停退还保证金,待中标服务费成功交纳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 维修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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