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家琪村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塘家琪村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德下招[2017]第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家琪村清淤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塘家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湖州市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塘家琪村,为清淤工程,计划对塘家琪村霸头港的清淤,清淤土方量约3.6万立方米,为绞吸式挖泥船清淤。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霸头港清草、清障、清漂浮物、清除河床内淤积的淤泥及沉淀物以及湖岸整坡,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

最高限价:肆拾陆万零柒佰柒拾元整(460770元),计算方式:招标控制价500837元*0.92=46077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前往德清县下渚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窗囗(原德清县三合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沈小姐)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请各投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塘家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施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旭晨、徐敏

电 话: ****-*******

传 真: ****-*******

备案管理单位: 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6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或湖州市或德清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或湖州市或德清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水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②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宽度不超过4.2米的绞吸式挖泥船设备(需提供年检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和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及年检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和所有权证书)。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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