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PPGL-XZJCH080030
拉萨市帕古乡至彭岗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拉萨市帕古乡至彭岗村公路改建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该工程起点位于位于帕古乡北端,终点位于彭岗村西端,按三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5.04公里(其中主线4.50公里、支线0.54公里、1-21米加强钢架桥一座)。主线采用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4.5米的标准;支线路基已基本建成,只需做路面工作,宽度采用3.5米;全线共设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4道,长105.70米,涵洞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沥青路面;计列交通工程。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五)建设地点:拉萨市帕古乡;
(七)工期: 110 日历天;
(八)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由公司法人或西藏分公司负责人(以备案书为准)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路基路面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具有高原施工经验。
(四)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投标申请人于2008年6月 23 日至2008年 6月 25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西藏嘉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一)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四)拟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外地企业进藏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且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本工程不少于50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人:拉萨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西藏嘉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曲米路那曲电信办事处
联系 人:王工
西藏嘉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