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二次)招标公告

VOCs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二次)招标公告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VOCs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VOCs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PEDZ 2016-20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本次采购内容部分为进口产品。本项目分A、B两个包:

A包为VOCs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站3个,主要包括:HCL分析仪(进口)、H2S分析(进口)、NH3分析仪(进口)、CO分析仪、O3分析仪、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进口)、高沸点(C6-C12)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进口)、低沸点(C2-C5)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进口)、气象五参数、采样总管、动态校准仪(进口)、零气发生器、氢气发生器、空气发生器、氮气发生器(进口)、有机物校准仪(进口)、数据采集硬件及软件、数据处理系统、监测站房、标气系统、机柜、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预算资金330万元。

B包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主要包括: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O3分析仪、PM2.5颗粒物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气象五参数、采样总管、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数据采集硬件及软件、数据处理系统、监测站房、标气系统、机柜、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预算资金100万元。

包号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A包

VOCs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站3个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0

B包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

100

供应商可报多个包,也可中多个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7月07日8:30时至2017年7月13日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3、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注:招标文件不邮寄)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31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85*****36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徐女士 李女士

联系方式:****-******* 152*****088

3.监管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报名监管电话:****-*******

标签: 监测站 自动 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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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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