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数据整理招标公告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浚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理项目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二、项目单位:浚县国土资源局
三、项目估算金额:人民币约199万元
四、项目资金性质:县财政资金
五、招标代理内容: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招标代理,自起草、发布招标公告至项目合同、资料归档全过程,包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以及提供招标咨询、招投标投诉处理、协商合同签订等事宜。
六、申请条件:
1. 申请单位必须是在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信用信息数据库登记的政府采购类代理机构中具有甲级资质的代理机构。
2. 代理机构拟派项目部人员应当是在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信用信息数据库中登记的人员:项目组人数要求为5人以上(含5人),其中专职人员人数要求5人以上(含5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招标师。
3. 代理机构项目组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机构的招标代理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必须由专职人员办理。
4. 本次选举不接受联合体。
七、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代表本人办理选取事宜的,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选取事宜的,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浚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数据库中登记的从业人员。申请选取时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未经身份确认的不得办理选取事宜。
八、选取方式:本次选取根据《浚县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暂行办法》采用随机选取法。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标准下浮20%为基础。
十、招标文件发售:按照《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号)文件精神收取(或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不超过500元)。
十一、选取时递交申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2.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函;
3.拟组建招标代理项目部人员组成表加盖单位公章。
注:选取时招标人依据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与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信用数据库中登记的人员进行对比,如不一致,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务必装订。
十二、选取地点、时间及要求:
选取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选取时间:2017年7月10日上午9时整
十三:招标人:浚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黎阳路3号
联系电话:138*****519
联 系 人:赵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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