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民文化宫园区及龙潭湖苗圃绿化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劳动人民文化宫园区及龙潭湖苗圃绿化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劳动人民文化宫园区及龙潭湖苗圃绿化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7-ZB261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
采购人地址:北京天安门东侧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数量:一批 |
采购用途:自用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绿化服务外包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队伍、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园林绿化管理或养护相关经营范围; (7)投标人需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 (8)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9)本次招标不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注明: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7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房间)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北京职工服务中心北配楼4层开评标室(北京市西城区虎坊路13号)。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王蕾蕾 |
联系电话: ***-******** |
传真:***-********-808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7年7月7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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