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血液及有关生物制品(二次)招标公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血液及有关生物制品(二次)招标公告
翼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血液及有关生物制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翼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翼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血液及有关生物制品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翼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血液及有关生物制品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LFZPZB-2017-111-0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二包,投标人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品名 | 类型成分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单位 |
包一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国产免疫制剂 | 200IU/支西林瓶 | 支 |
包二 | 人免疫球蛋白 | 国产免疫制剂 | 150mg(10%,1.5ml)/瓶 | 支 |
2、预算金额:1包800000元,2包200000元。
3、交货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交货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GMP/GSP资质认证;
8、投标人具备《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条例》;
9、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药品注册批件》。
五、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
4、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GMP/GSP资质认证);
5、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或相关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代理证明文件原件;
6、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对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00-17:00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包(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2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寇金梅
联系电话:137*****938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183*****572 ****-*******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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