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本市民政系统冬令救灾救济穿盖物品、拥军优属慰问品定点加工和采购项目

2008年度本市民政系统冬令救灾救济穿盖物品、拥军优属慰问品定点加工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2008年度本市民政系统冬令救灾救济穿盖物品、拥军优属慰问品定点加工和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LCZJ********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发售竞争性谈判条件书时间: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6月20日止
五、竞标截止时间:2008年6月23日上午10时
六、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08年6月24日至2008年7月2日(共7个工作日)
七、成交结果:
分标
成交人
成交金额(按单价计)
A分标
南宁市丹丹被服厂
贰佰肆拾叁元整(¥243.00)
B分标
广西南宁京斯商贸有限公司
叁佰玖拾玖元伍角整(¥399.50)
C分标
南宁文东工艺品有限公司
肆佰伍拾伍元整(¥455.00)
D分标
广西南宁市彬瑶工贸有限公司
肆拾壹元整(¥41.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
专家评委名单
杨玉华、陈礼三、胡振洲、郭泽泉
采购单位评委
陈开艳
监督人员
冯地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 FAX:****-*******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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