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财购计[020]号档案数字化建设招标公告

永泰财购计[020]号档案数字化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G-*******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2017-06-01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泰县档案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HT-G-*******(2017永泰财购计[020]号)
2、招标项目内容:档案数字化建设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档案数字化建设其他服务 本项目用于永泰县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建设使用1批 工作内容:包含馆藏文书档案全文扫描处理,基本流程包括;档案调卷→整理核对→档案前处理→原件拆卷→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存储及合并→光盘刻录→数据备份→数据挂接(关联)→原件装订→完整归还→数据检查等工作,档案为1960年到现在的馆藏档案,前期普遍较为老旧,含A4、A3、A0幅面,比例不等;所有页面均按A4比例计算(纸质档案不足A4的,按A4折算,超过A4的,按A3=2张A4;A2=4张A4;A1=8张A4;A0=16张A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永泰县档案局********永泰县

3、预算资金:31.0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06-02至2017-06-08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4层01室
6、联系人: 江小青
7、联系电话: ****-********-***传真:****-********-***
公司网址:/E-mail:fzhuateng@163.com
8、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须包含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全部内容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7月-至今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凭证;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16年7月-至今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或社会保险银行扣款凭证]。以上若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履行本项目的设备清单及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8)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胶装在投标文件副本中)。9)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人应具有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档案数字化加工类)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并在福建省内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备案。注:“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要求福建省内投标人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按相关规定,福建省外投标人应具备甲级资质,鉴于换发新版“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工作正在进行中的客观情况,投标人所持有旧版证书的有效期不得少于2016年7月,同时需提供发证机构的相关延期证明材料)。另: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档案数字化类)证书无法证明为甲级资质的均视为乙级。(3)承担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档案服务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参与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与所在档案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需提供合同材料;②具备与档案数字化工作相适应的信息设备、技术力量和管理制度的承诺函;③三年来未发生泄密事件和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等保密违法行为记录的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余详见本项目合格投标人。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9、投标截标时间:2017-06-22 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7-06-22 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4层01室(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福州榕城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341 2101 8260 0161 407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7-6-1
招标文件: *******%E6%B0%B8%E6%B3%B0%E5%8E%BF%E6%A1%A3%E6%A1%88%E5%B1%80(%E6%A1%A3%E6%A1%88%E6%95%B0%E5%AD%97%E5%8C%96%E5%BB%BA%E8%AE%BE)%E7%A1%AE%E8%AE%A4%E7%89%881.doc" target="_blank">查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化建设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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