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G2017-GL100
一、招标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附件5-1 资 质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
监理单位 资质 | №ZJ1合同段 №ZJ3合同段 | 1.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投标人监理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ZJ2合同段 | 1.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以及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投标人监理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 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其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其承担的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相适应的资质。 |
附件5-2 业 绩
合同段号 | 项 目 | 业绩要求 | 备 注 |
№ZJ1合同段 №ZJ2合同段 №ZJ3合同段 | 总体 要求 | 累计承接过(正在建或已完成)60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已完成项目要求完工交付时间在2012年之后〈含2012年〉,在建项目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年之后〈含2012年〉且已获建设单位进场通知)。 | |
路基 工程 | 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达到2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的路基施工监理工作(要求完工交付时间在2012年之后〈含2012年〉)。 | ||
路面 工程 | 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达到2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要求完工交付时间在2012年之后〈含2012年〉)。 | ||
桥梁 工程 | 成功完成过1座300延米及以上(按公路里程长度计)大桥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及完成过1座最大单孔跨径不小于80米的大桥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要求完工交付时间在2012年之后〈含2012年〉)。 | ||
房建 工程 | 成功完成过一个新建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或累计完成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的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要求完工交付时间在2012年之后〈含2012年〉)。 | ||
隧道 工程 | 承接过(正在建或已完成)累计达到6000延米及以上,且至少含1座1000延米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已完成项目要求完工交付时间在2012年之后〈含2012年〉,在建项目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年之后〈含2012年〉且已获建设单位进场通知)。(注:隧道长度按公路里程长度计,双洞不累加) | ||
№ZJ2合同段 | 机电 工程 | 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达到5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须含通信、监控及收费系统)施工监理工作(要求完工交付时间在2012年之后〈含2012年〉)。 |
注:1.对已完成工程,投标文件中须附有:(1)中标通知书的彩色扫描打印件;(2)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打印件;(3)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省级质监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证明或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考评意见等相关证明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2.对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附有:(1)中标通知书的彩色扫描打印件;(2)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打印件;(3)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进场通知。
3.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工程完成的情况(含里程、长度、面积等)应在上述文件之一中有描述,否则应另行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时,还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上须有明确的专业分工及工作量比例。
附件5-3 人 员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人员要求
合同段:№ZJ1、№ZJ2、№ZJ3
职位名称 | 最 低 资 格 要 求 | 备 注 | |||
人员 数量 | 职称 | 最低持证要求 | 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从事相应职务工作经验 | ||
总监理 工程师 | 1 | 交通土建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 交通运输部颁监理 工程师证(公路行业) | 至少担任过2条新建高速公路总监、副总监或驻地高监职务,担任总监至少3年或担任副总监、驻地高监及以上职务至少5年。 | |
备选总监理 工程师 | 1 | 交通土建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 交通运输部颁监理 工程师证(公路行业) | 至少担任过2条新建高速公路总监、副总监或驻地高监职务,担任总监至少3年或担任副总监、驻地高监及以上职务至少5年。 |
注:1.要求:总监(含备选)年龄不超过55岁,且身体状况必须能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2.其他在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未交工验收的项目)中正在担任总监职务的人员不可以作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
3.总监(含备选)均应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自有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进行岗位登记,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人员应附有2017年1月(含1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其他能够证明2017年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附所属社保机构网站的社保缴费查询信息扫描打印件,且能够查询和核实),否则不予认可。
4.总监须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本项目监理工作,否则监理单位无条件更换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总监。
5.所提供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要求已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的网站(http://zjz.mot.gov.cn)上注册或登记备案并能查询和核实,注册或登记备案的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投标人提供上述证件的同时还要求附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查询信息的扫描打印件,否则对监理工程师证将不予认可。
6.本表所列交通土建类专业包括:道路或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土木工程专业。
7.总监(含备选)的工作经验须附具有管理权限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质监部门或业主开具的人员业绩证明(含能反映最低资格要求的关键内容或数据,诸如公路技术标准、新建或改扩建性质、监理的工程内容、担任的相应职位、相应职位的工作年限及项目个数等,否则该工作经验不予认可),且经证明的从事相应监理职务及监理工作经验满足最低资格要求。
8.表中“从事相应职务工作经验”年限以从事相应职务(总监、副总监或驻地高监职务)所在年份按年度计算,如某人员于2012年9月~2014年4月从事相应总监工作,可视为从事相应总监工作3年(即2012年、2013年、2014年有监理服务相应职务工作经历)。
9. 投标人投多个合同时,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可采用同一套人员,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可只需提供1份原件,原件装订在其中一个合同段内,另外合同段装订复印件,同时注明原件装订所在的合同段及页码。
附件5-4 试验、检测设备
序号 | 试验、 检测项目 | 主 要 设 备 | 备 注 |
1 | 土工及集料试验(筛分、密度、含水量、塑液限、击实) | 标准筛、标准震筛机、比重计、电子天平、电热鼓风干燥箱、光电液塑限测定仪、自动击实仪、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多功能脱模器等及配件、浸水膨胀仪附件、轻型触探仪、CBR附件、高温电阻炉、电动相对密度仪、电动砂当量仪、针片状仪、压碎值仪、标准砂石筛、细集料棱角性测定仪、亚甲蓝试验仪、电子秤若干、万分之一电子天平、静水天平 | №ZJ1 №ZJ2 №ZJ3 合同 |
2 | 石灰试验(有效钙镁含量) | 滴定设备、化学试验器皿、试剂、电炉、蒸馏水器 | |
3 | 水泥混凝土(塌落度)、砂浆强度试验、配合比设计 | 水泥试验设备一整套、坍落度筒、捣棒、容量筒、标准养护室(自动喷淋控温)、水泥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水泥混凝土标准振动台、混凝土抗折试验夹具、200t及30t恒应力抗折抗压机(需具备电脑控制加荷速度且具数据上传功能)、混凝土各种试模若干、混凝土贯入阻力仪、砂浆稠度仪、水泥净浆稠度仪、砂浆分层度仪、砼抗渗仪(隧道合同段配置)、砼电通量试验仪、砼含气量自动检测仪、砼回弹仪、钢筋保护层检测仪、砼电通量试件试模、砼抗开裂试模、碳化深度测量仪 | |
4 | 路基、路面、构造物几何尺寸检测 | 全站仪、水准仪、钢尺、坡度尺、红外线测距仪 | |
5 | 路基路面检测(压实度、厚度、平整度、弯沉、路面构造深度、摩擦系数) | 环刀、灌砂筒、路面取芯机、弯沉测试设备、平整度测试设备、摩擦系数测试设备、路面构造深度测试仪、路面渗水仪、无核密度仪 | |
6 | 钢材力学性能试验 | 万能材料试验机(100t配30t)或(60t配10t)(需具备电脑控制加荷速度且具数据上传功能)、钢筋自动打点机 | |
7 | 锚杆防护 | 锚杆拉拔仪和锚杆无损检验仪 | |
8 | 沥青材料及混合料试验检测 | 数显沥青针入度仪、软化点测试仪、低温延度仪、闪点仪、沥青旋转薄膜烘箱、沥青混合料搅拌机、沥青混合料最大理论相对密度仪、马歇尔稳定度仪、自动马歇尔击实仪、红外测温仪、恒温水箱、沥青抽提仪、燃烧法沥青含量测定仪 | |
9 | 交安监测 | 壁厚测厚仪、涂层测厚仪、路面标线测厚仪、路面标线逆反射系数测点仪、标志牌逆反射系数测定仪、立柱竖直度检测仪 | |
10 | 隧道检测、隧道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初支喷射混凝土强度试验 | 隧道断面检测仪、混凝土回弹测厚仪、收敛仪、混凝土抗渗仪、大板试模 | |
11 | 质量检测监控数据采集系统 | 符合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检测监控管理系统平台"的软硬件要求 | |
12 | 机电检测 | 光功率计/光源、光时域反射仪、误码仪、声压计、数字式功率计、数据通信测试分析仪、综合布线认证分析仪、秒表、雷达测速器、风速仪、远红外线湿度测试仪、轻便气象综合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数字式地阻仪、钳流表、照度测试仪、经纬仪、亮度计、焊口探伤仪、数字万用表、数显卡尺、RCL测试仪、超声波测厚仪 | №ZJ2 合同 |
说明:1.本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为招标人的最低要求,各中标单位根据所对应的监理内容配备上述仪器设备,表中设备最低数量要求均为1台(套),合同实施时中标人应在不少于本表要求前提下,根据质量评定和试验规程的试验检测要求自行配置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相应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2. 监理试验室须按照桂交科教函[2015]333号要求建立数据采集系统,以便数据实时传输至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检测监控管理系统平台”。
附件5-5 财 务
合同段号 | 财 务 要 求 | 备 注 |
№ZJ1 №ZJ2 №ZJ3 合同段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的和已签订但未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累计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所附有效业绩的合计合同金额为准)。 | |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应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
注:1.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可用于本合同段的营运资金,必须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⑴.针对本项目的银行信贷证明原件(应同时提供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人对此证明进行核查);
或⑵. 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金融许可证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信贷证明原件(应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扫描打印件);
或⑶.投标人出具的承诺注入本项目营运资金的书面证明(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认可。
2.对已签订合同,投标人应附(以下两项缺一不可,否则该合同不予认可):
⑴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已签订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⑵与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相对应的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3、对已完成合同,投标人应附(以下两项缺一不可,否则该合同不予认可):
⑴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之后)已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省级质监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证明或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考评意见等相关证明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⑵该监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时,还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上须有明确的专业分工及工作量比例。
附件5-6 诉讼和履约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
诉讼和履约 | №ZJ1合同段 №ZJ2合同段 №ZJ3合同段 | 1、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3、 投标人不应被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含广西)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 投标人不应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5、 投标人没有在最新一期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等级为D级或因在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监理工作严重不作为等严重失信行为被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主管部门通报。 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桂检会[2010]9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商务文件正本中,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原件(该回执的格式由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确定),查询回执内容须包括投标人单位(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共三类情况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确认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投标人在商务文件正本中未能提供要求的行贿犯罪查询回执原件,或查询回执内容未包括投标人单位(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的,或此三类情形之一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注:①出具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的回执内容只需包括投标人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③投标人在投多个监理合同段时只需提供1份原件,原件装订在其中一个合同内,另外合同段装订复印件,同时注明原件装订所在的合同段及页码)。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服务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15年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设立的《广西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7人,其中评标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职责为: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包含封面、扉页、目录、标题页、封底及空白页等全部投标文件页面)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多个标段但投标保证金总金额不满足多个标段的叠加标准而只满足其中1个标段标准或部分标段叠加标准要求时,按投标保证金能满足的投标标段(以投标控制价上限低的标段优先)为准进行评审,并扣减相应投标保证金后,剩余投标保证金不满足其余标段标准要求的后续投标标段将不得通过评审。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公证书;
(5)监理服务期及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按否决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及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评审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5资格审查要求),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评标委员会的每个评委先独立对技术建议书评分,再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分;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中,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按否决投标处理。
6.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0分;
评分细则: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描述全面,“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人本化”管理要求得到体现得基本分14分。
① 根据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布局掌控全面性,对监理总目标和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等监理任务目标明确性,监理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性等方案建议的优劣,加0~2分;
② 根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计划和方法的充分高效性,监理控制重点准确性、控制措施可靠性,加0~2分;
③ 根据监理方案适应项目法人“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人本化”管理要求的程度,提出相应配合及管理措施的详细性、可靠性,加0~2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评分细则:对本工程监理任务重点阐述明确,难点分析全面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对本工程监理任务的难点有独特见解的并提出了相应的合理解决方案的加0~1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评分细则:对本工程施工监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对能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并能切实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加0~1分。
6.3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设置 31分;
评分细则:监理人员占31分。对总监办总监、备选总监的专业和监理经历评分。
① 先对投标人须知附件5-3人员表中的总监办总监、备选总监进行评分。
总监和备选总监个人评分:满足资格审查基本要求(投标人须知附件5-3人员表)的得6分。在此基础上:
a. 总监和备选总监的专业(以职称证为准)为公路、桥梁或隧道专业的可加2分,其它的可加1.5分;
b. 工作经历(以具有管理权限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质监部门或业主开具的人员业绩证明为准)每增加一个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并担任相应职务(指对资格审查要求的监理人员工作经验中所要求从事的相应职务)并附有相应有效证明文件的可加2分,最多可加2分。
C.总监和备选总监的个人得分满分为10分。
②总监权重系数为1.6,备选总监权重系数为1.5。将总监和备选总监的分值乘上其相应的权重系数后,相加得监理人员的最终得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5分;
评分细则:满足资格审查基本要求(投标人须知附件5-4试验、检测设备表)的得基本分4.5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检测仪器和交通工具的能力和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加0.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11分;
评分细则:满足资格审查基本要求(投标人须知附件5-2业绩表)的可得基本分10分,在此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加分,本项得分满11分止。
①2007年至今,投标单位所监理过的公路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银、铜奖)、建筑工程鲁班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的加1分。
②2007年至今,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备选总监所监理过的公路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银、铜奖)、建筑工程鲁班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的,每人每个项目加0.5分。(须在该工程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位的,方可加分。拟投入的总监、备选总监在同一个项目获奖项的,可分别计算加分。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只计1次加分,不重复累加)。该项最多加1分。
③2012年至今,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完成1条里程达到2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加1分。
注:监理业绩与信誉满分为11分。获奖情况须附奖状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奖项网上查询的网址(颁奖机构)和网页打印件,若无网上查询证明,则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该奖项真实有效。不满足证明资料要求的,奖项不予认可。加分奖项的时间期限以获奖证书颁发落款的时间或颁奖部门发布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信誉得分 3分
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信誉得分3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信誉得分2分;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信誉得分1分;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信誉得分0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信用等级最低一方确定。
注:①.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首先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年度广西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若尚无年度广西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采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年度全国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若既无广西信用评价等级也无全国信用评价等级,同时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通报的,其信用评价等级按B级对待。
②.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投标人所具备的信用等级为准。
6.4 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分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在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的开标现场开启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对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财务建议书进行开启),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且填报了投标价并无错漏;
财务建议书(正本)的错漏指:
①投标函中招标项目名称标注错误,或投标函中合同段号标注错误(投标函中合同段号与投标文件包封封套上标注合同段或与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注合同段不一致);
②投标函上填写的文字表示的投标总价书写错漏导致报价无法确认及唱数。文字表示的投标总价书写缺或漏(如缺漏亿、万、仟、佰、拾、零、元等字)、不适宜地多插字或重字、无法判别的别字等导致无法确认价格,或出现涂改而无合法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均视为报价无法确认及唱数。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不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3)投标人在财务建议书附件D-1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单价一览表中所填报的监理人员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日监理服务费用,未超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相关监理服务人员职级的上限价。
(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按否决投标处理。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金额或价格表述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人在财务建议书附件D-1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单价一览表中所填报的监理人员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日监理服务费用依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按相关监理服务人员职级进行了填报。若所列的监理人员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日监理服务费低于相关监理服务人员职级的下限价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项单价进行调整(该项单价按该类人员区间的平均价进行调整,增加的费用在施工阶段监理费用中调减)。
(4)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与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合计金额计算错误的,按照财务建议书递交函的大写金额为准,调整监理服务报价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金额。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由投标人确认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通过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评审和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财务建议书递交函中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所有开启的未超出控制价上限且不低于90%投标控制价上限的评标价大于等于6家时,采用所有未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且不低于90%投标控制价上限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所有开启的未超出控制价上限且不低于90%投标控制价上限的评标价少于6家时,采用所有未超出控制价上限又不低于90%投标控制价上限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2)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投标控制价上限)/2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1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但若小数点后两位相同,则从小数点后第三位开始顺延直至可区分为止),扣完10分为止。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D1 ≥ D,则E = 0.5;若D1 < D,则E =0.3。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 推荐中标候选人
(1)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同一合同段两个投标人或者多个投标人投标文件综合得分相同,评标委员会将对相同得分的投标人按照其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合计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若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合计得分仍相同的,将按监理服务费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名;监理服务费报价也相同的,将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即投标序号在前优先)进行排名。
(2)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款对中标数量限制的规定,为了确保投标人的利益,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格式的财务建议书递交函中明确选择优先中标合同段的顺序。当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中出现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中标数量限制规定以及投标人财务建议书递交函中所明确的中标意向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财务建议书递交函中未对此项进行明确或所填写的优先顺序错误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优先顺序时,将视为投标人放弃选择优先中标合同段的权利,在该投标人所投多个合同段中存在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优先推荐投标控制价上限低的合同段为中标首选(已被推荐为首选中标人且已满足中标数量规定的投标人,在其他合同段中将不再推荐为备选中标人)。
10.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 开标记录情况
10.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 投标人排序
10.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 附件
附件1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 开标记录表
附件4 初步评审表
附件5 资格审查表
附件6 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汇总一览表
附件7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8 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9 财务初步评审表
附件10 财务建议书算术性修正表
附件11 财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12 综合评分汇总表
附件13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联系方式招标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盟商务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二楼205室
邮编:530029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 符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
招标联系传真:****-*******
招 标 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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