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悬浮门招标公告
智能悬浮门招标公告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1 | 智能悬浮门 | 1批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的供应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招标文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bzfcg.cn)和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免费下载,下载后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9时前发传真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28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 7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陈军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张盛 联系电话:****-******** 传真:****-********
十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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