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云楼外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凯云楼外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凯云楼外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规建[2007]88号和穗开规复[2007]51号批准,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凯云楼外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凯云楼外电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136*****055
三、建设地点:萝岗中心区水西路以东、规划二号路以北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电源从萝岗站F6(主供)和F22(备供)供电。F6由凯云楼开关房敷设电缆至凯云楼高压室(YJV22-3*240mm2);F22由市民公园开关房敷设电缆至凯云楼开关房(YJV22-3*300mm2),再由凯云楼开关房敷设电缆至凯云楼高压室(YJV22-3*240mm2)。由凯云楼高压室敷设电缆(YJV22-3*120mm2)至凯云楼#1、#2、#3专变房。新装变压器容量1*1250KVA+2*1600KVA,其中2*1600KVA专变采用两路电源一主一备,须有可靠联锁。1*1250KVA专变由F6单独供电,不与萝岗F22联锁。安装10KV高压系统设备及低压系统设备;新建高压室、专变房和低压配电房(含接地系统、电缆沟道)以及配套的安全工器具等。
中标单位负责以上招标内容的深化设计、设计方案送有关供电部门审批,全过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
以上工程内容必须在2008年8月10日前完成供电部门的竣工验收和送电。
五、预计发包价:约600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
2008年 6 月 23日----2008年 6 月 24 日
上午:9:30 —11:30 下午:2: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督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满足以下之一即可):
(1)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2) 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负责人为三级或以上的项目经理,或电力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5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年 6月 24 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造价咨询、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6、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准许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或以上许可证;
17、具备与该工程要求相适应的电网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资质证》;
18、企业具有进入广州供电局运行变电站作业的变电、线路、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资格;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在满足资格预审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计算招标预算价,并经区财局审定,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下浮8%。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报名代表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权代表报名时)、身份证办理报名。
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不需摇珠时另行通知)。法定代表人出席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席时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及开标现场或未持上述要求的证件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正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正式投标人因不按时缴交投标保证金或缴交金额不足且没有合理解释而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注意事项:(1)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本(工本费概不退还),具体发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报名费用100元/人。
招标单位: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只限于《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督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才需提供
原件备查
8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符合《关于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或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建造师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或按照《关于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备案承诺书
原件备查
1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3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7、8、9、10、11、12、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14
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原件
15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16
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准许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或以上许可证
原件备查
17
电网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资质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8
企业具有进入广州供电局运行变电站作业的变电、线路、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资格。
原件备查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申请函
致招标人:
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授权人(签字):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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