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曹妃甸办事处重点实验室矿石采样制样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曹妃甸办事处重点实验室矿石采样制样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唐山利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曹妃甸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曹妃甸办事处重点实验室矿石采样制样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曹妃甸办事处重点实验室矿石采样制样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LFC2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继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曹妃甸办事处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联检大楼裙楼

联系方式:刘继东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唐山利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天放 186*****781

代理机构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嘉美广场1号楼2单元2501室(长宁道与龙泽路交叉口)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曹妃甸办事处重点实验室矿石采样制样系统设备采购

数量:1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且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9:00至2017年07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路北区嘉美广场1号楼2单元2501室(长宁道与龙泽路交叉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唐山宾馆9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派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和报名登记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在公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资格、资信证明另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交代理机构,其他原件审查验证后退回。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报名登记表格式由招标代理提供(报名时现场填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下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设备 采样 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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