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燃气开水炉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顶山学院就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燃气开水炉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谈判相关信息: 采购项目: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燃气开水炉 采购内容: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燃气开水炉(预算15万元) 2.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锅炉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的工作时间均可领取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出地点:平顶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办公楼五楼,528) 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8日15:3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办公楼五楼,528) 5.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7年7月18日15:30. 谈判地点:平顶山学院 6.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城区未来路 邮政编码:467000 7.其他应说明事项: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涉及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8.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平顶山学院校园网发布。 平顶山学院 2017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