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山涌康华路岐江河段整治行道树采购及种植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崩山涌康华路岐江河段整治行道树采购及种植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崩山涌(康华路—岐江河段)整治行道树采购及种植养护项目的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项目谈判的内容如下:
  a)项目编号:GMTC083Z342ZHJ342JO,采购表编号:
  b)采购内容:133棵樟树的供货、种植、支撑及为期一年养护的相关服务的采购。
  (详细采购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c)实施地点:崩山涌(康华路—岐江河段)
  d)施工工期:为配合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该工程在2008年7月18日前必须完成施工。
  3.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谈判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a)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8年6月25日至2008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b)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8年7月2日9:00~9:30。
  c)报价截止时间:2008年7月2日9:30。
  4.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
  a)发售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b)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c)谈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5.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合格的报价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具备相应的管理、施工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社保缴费证明,谈判当日原件备查);
  3)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或种植养护经验;
  4)在中山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如是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则需有委托协议书,售后服务机构需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及相应的技术人员(须按要求提供养护负责人的相关社保缴费证明,谈判当日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报价人单位内从业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关社保缴费证明,谈判当日原件备查);养护负责人必须是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每套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8.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的报价保证金。
  9.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
  ?电话:****-********
  ?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联系人:邝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0760@163.com
  ?网址:http://www.gdmeetc.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8年6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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