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为保证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家具购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事项
(一)名称:会议桌椅、报告桌、办公桌、办公椅、隔断、转椅、沙发、排椅、文件柜、衣柜、书柜、衣服架、餐厅桌椅、职工宿舍单人床、填单台。
(二)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付款之日起免费保修期2年,终身维修。中标单位接到采购单位的报修电话后,应在4小时内作出响应,在8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人员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
(三)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绿色环保家具。所使用的主辅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投标人应按照发标方家具样板要求提供家具材质清单、原材料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说明家具在生产安装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材料件的名称及制造厂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书。
3.投标人须使用优质五金件,并提供保证正常使用所必需的配件。
4.投标人还须保证,在保修期满后五年内以优惠价格供应家具正常使用所必需的其他配件。
5.提供投标家具彩图和主要结构剖面图,标明结构层材质名称、厚度、等级。
6.投标人应保证对其提供的家具及其制造工艺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对由此引起的第三方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四)安装地点: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购置网点所在地
(五)安装及运输方式:中标人需负责免费运输及免费安装等相关服务。
(六)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中标方须按照发标方安装需求及安装时间的通知及时供货。如招标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增购招标范围内同型号家具产品,中标方应尊照投标价无条件供货)。
(七)项目联系人 :马自伏
联 系 电 话:0953—******* 136*****003
二、资质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为独立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正常经营三年(含)以上,从事办公家具的生产制造或销售企业,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销售业绩,具有同类项目的供货经验,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公司代理品牌必须达到本条款第二条全部资质要求;投标公司需提供近2年内在宁夏境内独立完成政府采购单项10万元以上办公家具供货案例一项(报名时需提供合同原件)。
(二)投标生产商必须为中国境内专业生产办公家具厂家,品牌具有中国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品牌(商标),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环保产品认证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国家及省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具备该行业国家认证的达标资质;具有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企业代理品牌授权证书和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书;
(二)中国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品牌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系列)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证书、十环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三)企业法人针对本次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企业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分公司或代理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六)提供近2年内在宁夏境内独立完成政府采购单项10万元以上办公家具供货项目一项。
(七)报名单位能够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企业须在2017年7月14日上午11:00前将企业资质资料送交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及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如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不够三家,则公告期自动顺延。
联 系 人:黑忠礼 电话:0953-*******
监督电话:****-*******
地 址:同心县豫海镇豫海南街18号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楼综合办公室
四、招标文件发放
本项目收取招标费200元(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2,000元(开标后,未中标企业予以退回)。报名企业资质审核完成后,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办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凭缴费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缴费账户信息:
(一)保证金账户
户 名:同心联社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60079
开户行: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二)招标费账户
户 名:同心联社招投标报名费
账 号:********60087
开户行: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报名企业请在缴款凭证中注明:公司名称、“招标费”或“保证金”字样。
五、投标及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要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的投标人可联系项目联系人,由项目联系人进行现场说明。
六、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价格承受范围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需求的情况下,坚持合理低价中标原则。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全额退回,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5日内退回。
(二)中标企业按中标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但此时如果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争端最终解决完毕。
八、付款方式
中标方将招标方采购办公家具全部安装并交付使用后,并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且中标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两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退还,若有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则质量保证金相应扣减或依据有关规定解决。
九、其他
(一)招标方保留进一步要求投标方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权利,拒绝补充或提供材料不真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不论投标方是否入围投标或是中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确定中标单位后,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其签订合同。
(四)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招标方最终发出的标书为准。
(五)本公告由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同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7年7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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